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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杭州市建设委员会
【发文字号】 杭建工发[2011]219号
【颁布时间】 2011-05-16
【实施时间】 2011-05-1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721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杭州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2011年全市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杭州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2011年全市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杭建工发〔2011〕219号)


  

  各区(开发区)、县(市)建设局、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

  近期,我市接连发生多起建设工程安全事故。4月份,全市共发生事故5起,死亡8人,占我委考核指标的40%,而且发生一起塔吊倒塌造成5人死亡的较大事故,发生两起支模架倒塌事故造成1人死亡7人受伤事故,安全生产形势极为严峻。为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按照省建设厅《关于印发2011年全省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特制定《2011年全市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方案要求并结合本地区工程实际情况,扎实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多发、高发、快速增长事态,促进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附件1:2011年全市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附件2:专项整治实施情况汇总表

  

  
杭州市建设委员会

  二o一一年五月十六日

  


  附件1:

  
2011年全市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省建设厅安全生产工作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文件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水平,加强隐患排查治理,为全市建筑业健康有序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扎实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建筑施工安全监管体制和机制,加大安全监管工作力度,集中解决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提高全市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水平,保持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受控,努力实现全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三项指标“零增长”,全力杜绝特重大事故,有效控制较大事故的发生。

  三、组织领导

  杭州市建设委员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建筑施工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区(开发区)、县(市)建设局和各建筑施工企业建立相应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工作。

  四、整治范围

  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五、整治重点

  此次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结合我委前段时间下发的《杭州市2011年度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意见》和《预防建筑施工高处坠落事故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等文件一并实施。

  (一)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建设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建质〔2010〕164号)、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领域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浙建建〔2011〕6号)、市建委《关于转发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领域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杭建工发〔2011〕130号)以及《杭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文件和标准规范的情况。重点检查在建工程项目建设、施工、勘察、设计、监理、检测等参建企业依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情况。特别是施工企业落实领导现场带班制度、企业安全检查制度、生产安全事故挂牌督办制度等方面的情况;

  (二)贯彻落实《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文件情况。重点是深基坑、高大支模架、脚手架和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是否按照规定编制、审批专项方案,需要组织专家论证的是否按规定组织专家论证,专项方案是否具有针对性,方案实施前是否进行技术交底,现场是否严格按专项方案实施,方案实施后是否按规定进行检查、验收;

  (三)按照市建委印发的《预防建筑施工高处坠落事故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开展建筑施工高处坠落事故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情况;

  (四)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安装、拆卸、检测、验收、使用、维护保养情况,起重机械租赁、安拆和使用单位的主体行为情况以及使用年限较长建筑起重机械强制报废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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