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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徐州市教育局
【发文字号】 徐教职[2011]10号
【颁布时间】 2011-05-13
【实施时间】 2011-05-1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724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徐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学校校级技能大赛工作的意见

[接上页]
(五)体现专业特色。在普遍开展技能大赛的基础上,各校要重视本校特色、强势、重点专业工种优秀选手的选拔和集训,各校之间扬长避短,优势互补,错位竞争,全面发展,促进全市职业学校技能大赛水平整体提高。

  (六)强化过程管理。校级技能大赛要以实训基地为平台,积极做好各级技能大赛的组织、选拔、集训、参赛工作,实行目标责任制,加大奖惩力度。要注重技能大赛的过程管理,做好基础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要借助《江苏省职业学校技能大赛网络平台》,提升赛务信息化水平。

  三、强化督查力度

  市教育局将定期、不定期组织对各校校级技能大赛开展情况组织检查。通过抽样问卷调查、师生座谈、随机测试等形式深入了解校赛开展情况,坚决防止应付检查和走过场。对校级大赛制度完善、机制健全、组织较好的学校将予以表彰,对重视不够、工作不力、效果不好的学校进行通报批评,并将通报结果报送学校主管部门。

  

  
二o一一年五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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