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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农业局,卫滨区、红旗区、高新技术开发区农委,平原新区、新乡工业园区管委会: 根据《中共新乡市委 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乡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新文〔2009〕171号)精神,按照市政府机构改革决定,全市农业产业化工作职责已赋予市农业局,为加快推进全市农业产业化发展,市局已于2010年成立了新乡市农业产业化办公室,负责全市的农业产业化工作,为进一步摸清各县(市、区)农业产业化机构设置情况,根据局领导安排,对全市农业产业化机构设置情况的进行调查统计,请各地高度重视,积极配合,认真填好统计表格(见附件),并于3月11日17:00前,通过电子邮件将附件报送市农业产业化办公室。 五、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市农业产业化办公室 联系人:高 建 张青龙 电话:2851067 信箱:xxcyh2010@163.com 附件:农业产业化机构设置统计表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三日 附件:县(市、区)农业产业化机构设置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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