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接上页] 4、环境质量综合评价室 (1)负责起草全省环境监测工作方案。(2)负责全省环境监测网络工作计划的编制、督促、检查工作。(3)负责组织省环境质量监测网日常工作,负责环境质量监测网络数据的审核、统计及环境质量综合评价。(4)负责编写《湖北省环境质量状况公报》、《湖北省环境质量报告书》,承担各类环境质量年报、季报、月报、日报和简报的编制工作。(5)负责全省环境监测网络管理和城市圈环境监测网络的组织协调工作。(6)负责省监测网络监测点位优化的技术支持工作。(7)负责完成省网环境质量监测数据和资料的收集、统计、传输、归档工作,建立环境质量信息库。(8)负责环境质量综合分析与预警技术支持工作。(9)负责环境统计技术支持工作。(10)负责全省生态文明建设以奖代补考核、全省县级环保部门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和各类环境质量目标规划的制定与考核的相关技术支持工作。(11)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和站领导下达的临时性任务。 5、中心分析室 (1)负责完成各项监测活动的大型仪器设备实验室分析工作。(2)开展特殊环境污染物分析方法和实验室仪器设备应用研究。(3)协助开展应急监测工作。(4)开展相关环境污染物分析方法验证。(5)开展持久性有机污染物与有毒有害化学品监测。(6)负责大型仪器分析的实验室建设、管理和维护,协助编制相关能力建设技术方案并实施。(7)负责制定本室药品试剂和易耗器皿的年度采购计划,并做好使用和管理工作。(8)负责本室在用仪器设备的自检自校、期间核查、维护保养,并配合做好仪器设备的定期送检工作。(9)做好本室监测分析工作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并接受质量管理监督。(10)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和站领导下达的临时性任务。 6、应急与现场监测室 (1)归口应急监测工作,承担全省应急监测中的样品采集、现场监测、应急监测报告的编制、发送、保存及归档工作。(2)负责组织应急演练,承担应急监测的技术培训,开展应急监测技术标准、方法和案例研究。(3)负责各类监测任务的现场监测与常规项目的室内分析(除大型仪器分析外)。(4)负责完成汉江交界断面水质常规监测的样品采集。(5)负责制定本室药品试剂和易耗器皿的年度采购计划。并做好使用和管理工作。(6)负责本室在用仪器设备的自检自校、期间核查、维护保养,并配合做好仪器设备的定期送检工作。(7)做好本室监测分析工作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并接受质量管理监督。(8)协助编制相关能力建设技术方案并实施。(9)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和站领导下达的临时性任务。 7、生态与信息化室 (1)负责全省生态、土壤、农村环境质量监测的技术研究与指导工作,开展生态、土壤和农村环境质量监测技术与评价方法研究和相关专项调查监测,拟订相关技术标准与规范,编制相关能力建设技术方案并指导实施。(2)收集、审核全省生态、土壤、农村等环境质量监测数据,编写全省生态、土壤、农村环境质量监测报告。(3)负责环境生物监测与评价技术研究和技术指导,承担重点湖库藻类和水生生物的试点监测。(4)承担生态遥感监测、生物监测相关科研工作。(5)承担环境监测信息化的技术支持工作。负责建设省站环境监测综合信息平台及环境质量实时发布平台。(6)负责省站内外网的运行、安全管理及计算机系统的技术维护工作。(7)做好本室内部的质量管理,接受质量管理监督。(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和站领导下达的临时性任务。 8、验收监测室 (1)负责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监测的现场踏勘、监测方案与监测报告编写工作。(2)参与制定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管理制度、技术规范。(3)负责全省建设项目环保验收监测的技术指导与培训工作。(4)建立和维护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数据库。(5)参与应急监测工作。(6)承担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的技术咨询、技术交流与仲裁。(7)做好本室内部的质量管理,接受质量管理监督。(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和站领导下达的临时性任务。 9、污染源与自动监测室 (1)负责减排监测体系建设,污染源在线监测有效性审核的技术支持工作。(2)负责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验收,承担国控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的技术支持和技术培训。(3)组织开展省内国控重点污染源监测质控抽测和比对监测。(4)负责国控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数据统计、季报、年报编制工作,并建立国控重点污染源档案。(5)负责省管电厂监督性监测工作。(6)负责全省空气和水质自动监测系统的建设、验收、技术培训及质控考核比对工作。(7)负责室内空气环境质量现场监测及样品的采集、分析与报告编写。(8)负责机动车尾气检测的技术支持工作。(9)做好本室监测工作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并接受质量管理监督。(10)负责授权范围内的仪器设备检定及证书发放工作。(11)负责本室在用仪器设备的自检自校、期间核查、维护保养,并配合做好仪器设备的定期送检工作。(12)负责制定本室药品试剂和易耗器皿的年度采购计划。并做好使用和管理工作。(13)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和站领导下达的临时性任务。 二○一一年五月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