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
| 目标内容
| 分值
| 考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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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业务目标
| 1、推进基本药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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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按规定全部配备和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和重庆市补充药物,3分,实行零差率销售,3分,抽查部分机构配备和销售情况,未完成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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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按规定落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财政补偿,保障机构正常运行,5分,查财政拨款凭据,未落实1起扣1分,扣完5分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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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辖区内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次均门诊分院、药品费用,次均住院费用、药品费用控制措施有效,2分,抽查部分机构处方,一项未达标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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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落实公共卫生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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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对从事公共卫生的村医给予每人每月400元补助经费,6分,查财政拨款凭据,不达标按比例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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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按常住人口不低于2元/人.年的标准落实本级基本公共卫生补助经费,4分,查财政拨款凭据,低于2元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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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为社区居民免费提供服务,3分,查相关工作资料,一项任务未完成扣1分,扣完3分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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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完成"两癌"检查任务,2分,查相关工作资料,未完成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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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完成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和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任务,各2分,查相关工作资料,未完成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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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完成百万贫困白内障复明工程任务,2分,查相关工作资料,未完成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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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完成农村改厕项目任务,2分,未完成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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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四苗”接种率达到98%以上,乙肝疫苗接种率维持在92%以上,2分,查工作资料,未完成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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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卫生行政部门和辖区医疗卫生机构全面禁烟,2分,抽查部分机构,一个机构未达到“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标准”,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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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基础设施发展及建设。
| 11
| (1)中央专项新增国债投资项目中,2010年下达县级机构项目主体完工,2011年下达县级机构项目主体施工,其他机构建设全面完工,5分,实地查看,按完成比例/任务量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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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完成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任务,5分,实地查看,按完成数/任务数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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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编制完成十二五发展规划,1分,查资料,未完成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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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人才队伍建设。
| 14
| (1)完成三峡之光人才培训、执业医师招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卫生技术人员转岗培训、社区卫生人员岗位培训、县级医疗卫生技术骨干进修培训、乡镇卫生院医疗卫生技术骨干进修培训项目,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达到乡镇卫生院数80%,7分,查工作资料,培训、招聘少1人扣0.5分,扣完7分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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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完成农村卫生人才远程培训、中西部农村卫生人员培训项目,4分,查工作资料,培训比例每下降5%扣1分,扣完4分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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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修改完善在职人员绩效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3分,查工作资料,未完成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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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新闻宣传。
| 2
| 《重庆日报》正面报道数不少于1篇,查阅《日报》,未完成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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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目标
| 6、行业作风建设。
| 6
| (1)落实与市卫生局签订的行风责任书,2分,查工作资料,少1项扣0.5分,扣完2分为止。 (2)辖区内医疗机构患者满意度不低于90%,2分,查资料,低于90%不得分。(3)按照“三好一满意”活动要求,落实各项工作,2分,查资料,未完成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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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卫生应急。
| 4
| 完成全市卫生应急指挥与决策项目数据库数据录入和设备安装调试,并通过验收,4分,由相关处室提供资料,未通过验收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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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疾病控制。
| 6
| 完成卫生部、市卫生局下达的疾病预防控制项目、国际合作项目及市卫生局指令性任务,6分,查工作资料,根据各区县承担项目任务个数,按完成比例/任务数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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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卫生监督。
| 6
| 完成卫生行政执法责任书项目,6分,由相关处室提供资料,1项工作未完成扣1分,扣完6分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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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干部保健。
| 1
| 年度领导干部健康体检的参检率达75%以上,并建立有健康档案,1分,查工作资料,未完成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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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农村卫生管理。
| 4
| 实行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全部实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4分,查工作资料,按实施村数/实行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数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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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推进中医事业发展。
| 5
| (1)90%以上乡镇卫生院和所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立1个以上中医诊室(包括针灸、康复室等),2分,查工作资料,未达标不得分。
(2)以区县政府名义出台扶持和促进中医事业发展的文件,1分,落实有关具体扶持政策,1分,并取得实效,1分,查资料,一项未落实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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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审计工作。
| 1
| 完成中央或市级专项资金的专项审计,1分,查工作资料,检查审计项目档案及相应整改落实情况,少完成1个项目审计,扣0.25分,扣完1分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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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项目
| 1、完成重大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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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完成省部级及以上重大任务,1项加2分。完成市局级重大任务,1项加1分。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卫生信息化试点,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创建三甲医院,成功创建卫生城区(县城),援助巴布亚新几内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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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专项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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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年内有特大贡献,产生重大影响事项可申报专项加分,经局党政联席会议审定,每项加1分,如取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成果奖等,同一事项和“完成重大任务”项目内容不累计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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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分项目
| 1、发生严重违法违纪事件、重特大安全事故、群体上访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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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卫生行政部门发生领导班子成员严重违法、违纪事件,取消评优资格;发生一起中层领导干部违法违纪案件,扣3分,发生一起一般职工违法、违纪案件扣1分。 (2)卫生行政部门或辖区医疗卫生机构发生一起5人以上群体上访或越级上访事件扣1分。(3)卫生行政部门或辖区医疗卫生机构为责任主体,发生一起一般安全责任事故,扣1分;发生较大以上安全责任事故,取消评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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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处置不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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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辖区内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扣1分/起;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未按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处置及救治不力,扣1分/次;处置不力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影响的,取消评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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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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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到卫生部、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及以上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资格。被市卫生局通报批评,每次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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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部分区县个别单项工作如无指标任务,采用同比扩大的方式计算总分,计算公式:考核项目实际得分÷考核项目总分×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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