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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江苏省政府
【发文字号】 苏政办发[2011]65号
【颁布时间】 2011-05-11
【实施时间】 2011-05-1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728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苏政办发〔2011〕65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省人民政府决定,对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组成人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人员名单如下:

  主 任:李学勇 省长

  副主任:李云峰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

  柏苏宁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曹卫星 副省长

  陈宝田 省政协副主席

  樊金龙 省政府秘书长

  方未艾 省地方志编委会办公室主任

  委 员:姚晓东 省委副秘书长

  唐 建 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研究室主任

  李一宁 省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

  刘国中 省政协秘书长

  傅沿江 省军区副参谋长

  王 奇 省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徐一平 省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周和平 省委统战部副部长

  石为斌 省委政法委秘书长

  崔广怀 省委党史工办主任

  谢 波 省档案局局长

  季建业 南京市市长

  朱克江 无锡市代市长

  张敬华 徐州市市长

  王伟成 常州市市长

  阎 立 苏州市市长

  张国华 南通市代市长

  杨省世 连云港市市长

  高雪坤 淮安市市长

  李 强 盐城市市长

  谢正义 扬州市市长

  刘捍东 镇江市市长

  徐郭平 泰州市市长

  蓝绍敏 宿迁市代市长

  毛伟明 省发展改革委主任

  陈震宁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主任

  沈 健 省教育厅厅长

  曹苏民 省科技厅副厅长

  吴洪彪 省民政厅厅长

  潘永和 省财政厅厅长

  吴可立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周 岚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厅长

  游庆仲 省交通运输厅厅长

  吕振霖 省水利厅厅长

  吴沛良 省农委主任

  朱 民 省商务厅厅长

  章剑华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省文化厅厅长

  郭兴华 省卫生厅厅长

  费少云 省外办主任

  朱晓明 省统计局局长

  徐毅英 省新闻出版局局长

  张颢瀚 省社科联常务副主席

  刘志彪 省社科院院长

  

  
二○一一年五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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