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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湖北省环境保护厅
【发文字号】 鄂环办[2011]115号
【颁布时间】 2011-05-10
【实施时间】 2011-05-1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730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湖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做好迎接环保部督查我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的通知


  

湖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做好迎接环保部督查我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的通知

  (鄂环办[2011]115号)


  

  有关市(州)、县(市)环保局:

  

  接环保部通知,2011年5月环保部将组织对我省2010年度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以下简称“示范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为做好迎接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快工作进度

  

  此次环保部督查我省示范工作,既是对我省开展此项工作情况的摸底,也是促进我省示范工作的一次良机。各地要充分认识此次督查的重要意义,抓住此次督查带来的促进作用,加快示范项目建设进度,确保工程保质、按期推进。

  

  二、加强部署,做好迎检准备

  

  按照环保部督查要求,此次督查将采取听汇报、召开座谈会、查看相关文件资料、现场检查和对相关村镇群众随机访问等方式,内容涉及示范区域确定情况、农村环境突出问题解决情况、配套资金落实和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农村环境保护机制体制建立完善情况、农村环保实用技术推广情况5个方面。各地要对照以上内容,全面做好安排部署,确保示范各项工作有特色、有亮点,可看,可示范

  

  三、抓紧自查,及时上报结果

  

  各地要参照督查内容,结合本地实际,迅速开展自查,并做好以下工作:

  

  1.以市(州)为单位制定迎检工作方案,重点包括现场检查线路选择,现场查看主要内容,特色和成效展示,宣传舆论组织等;

  

  2.完成2010年示范项目工作汇报材料,相应制作图文并茂的ppt;

  

  3.完成自查工作情况报告(按照督查内容分为5个方面逐项报告),并于2011年5月16日(星期一)12:00前上报我厅。

  

  联 系 人:余其勇 省环保厅农治办

  

  联系电话:027-8716722513720357265

  

  电子邮箱: zrcnzb@qq.com

  

  附 件:《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落实情况督查的函》(环办函[2011]492号)(略)

  

  
二○一一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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