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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颁发成都市中工水务有限责任公司等10家单位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运行合格证的通告 根据《四川省城市排水管理条例》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卫生厅、省环境保护厅、省工商局、省爱委会联合制发的《四川省城镇供水排水运营单位运行监管办法》[文号],经评估考核,成都市中工水务有限责任公司(龙泉驿区平安污水处理厂)等10家单位符合《四川省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运行评估考核标准》,特颁发批准获得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运行合格证。现通告如下: 1、成都市中工水务有限责任公司(龙泉驿区平安污水处理厂) 2、成都天源龙泉水务有限责任公司(龙泉驿区西河污水处理厂) 3、四川阳晨环境工程投资有限公司(成都市温江区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二期) 4、金堂县净源排水有限责任公司(金堂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 5、成都双流中科成污水净化有限责任公司(双流县东升污水处理厂) 6、成都合作污水处理厂 7、成都市新津水城水务投资有限公司(新津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 8、彭山县供排水公司(彭山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 9、长宁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10、天全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 特此通告。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o一一年五月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