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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旅游协会关于印发四川省旅游诚信企业评选标准的通知 各市州及扩权试点县(市)旅游局(协会): 为倡导企业诚信理念、弘扬企业诚信精神,营造四川旅游公平、诚信、宽松、和谐的环境,经省旅游局研究同意,决定在全省开展四川省旅游诚信企业的评选工作。现将《四川省旅游诚信企业评选标准》印发你们,请按标准认真做好诚信企业的评选组织工作。 二o一一年五月六日 四川省旅游诚信企业评选标准 一、评选的目的 旅游是四川国民经济发展中的重要支柱,是重要的战略性产业,是现代服务业中的龙头,肩负着历史赋予的重要使命,开展诚信旅游企业评选,其目的是为了倡导企业诚信理念、弘扬企业诚信精神,创建、完善四川旅游企业的诚信经营机制,营造四川旅游公平、诚信、宽松、和谐的环境,以进一步加快旅游发展方式转变,提升旅游服务质量,促进旅游产业的科学健康持续发展。 二、评选的范围 四川省旅游诚信企业评选的范围主要包括:各等级旅行社、旅游景区、旅游星级宾馆、旅游星级农家乐(乡村酒店),国家级工农业旅游示范点,四川省特色旅游商品购物点,旅游商品生产企业。 三、评选与管理 先由各市州和扩权试点县旅游主管部门(协会)对本辖区的旅游企业按评选标准进行权衡初评,然后将名列前茅的推荐到省,省评选委派评定小组进行复核审定,符合标准的由省颁发荣誉证书。四川省旅游诚信企业两年评选一次,荣誉证书的有效期原则上为两年,两年内若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即取消荣誉称号,诚信企业的日常监管由各市州和扩权试点县旅游主管部门(协会)负责,问题整改由监管部门直接办理,取消荣誉称号先由监管部门提出意见或建议,由省评选委认定处理。 四、评选的要求 1.工作要求。希各市州和扩权试点县旅游主管部门(协会)将评选工作纳入日程,明确分管领导、承办科室和责任人员;初评中严格标准,注重评选质量,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确保诚信企业在行业领域的示范、引导作用和良好形象。 2.评选要求。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诚信评选中实行一票否决:(1)本年度发生过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2)一年内累计发生三宗以上(含三宗)重大旅游质量投诉(指责任重大、影响面广、被旅游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或一次赔偿金额达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经调查属实的;(3)当年发生重大违规违纪行为被查处的。 五、评选机构 省上将由下列人员构成“四川省旅游诚信企业评选委员会”。 主任:崔广义 四川省旅游协会会长 副主任: 谢海银 四川省旅游协会执行会长 孟 刚 四川省旅游协会秘书长 成员: 王 映 四川省旅游协会副秘书长 何光厚 四川省旅行社分会会长 司徒华 四川省旅游商品分会会长 秦福荣 四川省旅游景区分会会长 曹兰剑 四川省旅游饭店分会会长 温儒杰 成都市旅游协会执行会长 省评选委下设办公室于省旅游协会1310室。 办公室联系电话:028-86702463。 六、评选标准(见附件) 二o一一年五月五日 附件: 评选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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