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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四川省政府
【发文字号】 川办函[2011]120号
【颁布时间】 2011-05-30
【实施时间】 2011-05-3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750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川办函[2011]120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为促进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省政府决定建立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组织成立战略性新兴产业专家咨询委员会。审定经专家咨询委员会初审提交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标准条件。研究制定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审批程序和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审定经专家咨询委员会初审提交的激励补助项目名单,审查提出激励补助方案报省政府常务会审定。

  

  二、组成人员

  

  召集人:王少雄 省委常委、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国资委党委书记

  

  李成云 副省长

  

  成 员:蔡 竞 省政府副秘书长

  

  刘 捷 省发展改革委主任

  

  王海林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主任

  

  彭宇行 科技厅厅长

  

  黄锦生 财政厅厅长

  

  姜晓亭 环境保护厅厅长

  

  任永昌 农业厅厅长

  

  谢开华 商务厅厅长

  

  刘晓华 省统计局局长

  

  张 谷 省招商引资局局长

  

  三、工作机构及职责

  

  省工业化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包括联席会议的组织、联络和协调工作;根据召集人的提议或成员单位的建议,研究提出联席会议议题;汇总并通报成员单位有关工作情况;协调、督促成员单位履行工作职责和落实联席会议决定事项;承办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同志主持,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根据工作需要,联席会议可邀请其他部门参加会议,研究相关工作。

  

  五、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积极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布置的工作任务,相互配合支持,形成工作合力,认真做好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有关工作。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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