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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重庆市政府
【发文字号】 渝办发[2011]151号
【颁布时间】 2011-05-23
【实施时间】 2011-05-2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754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科委关于实施全民科技行动计划意见的通知

[接上页]


  2.推进科技创新创业。组织有能力和意愿的市民开展科技创新创业实践,开展各类创新企业赛事活动,遴选并扶持优秀科技创新创业计划。

  

  (五)实施“科技咨询”专项行动,强化决策咨询和信息服务。

  

  1.开展院士专家咨询服务活动。建立重庆市院士专家咨询服务中心,加强与中国工程院、中国科学院和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等全国知名高校的合作。发挥“两院”院士和国内外知名专家智力资源优势,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科技需求,组织开展科技咨询服务。

  

  2.创办《科技参考》决策咨询刊物。介绍国内外科技前沿动态,跟踪重大科技项目和重大科学工程进展,深度分析科技创新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推介重大理论研究成果和权威专家论述,反映重大科技需求信息,为各级党政领导提供决策参考和信息服务。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由市科委牵头,联合市委宣传部、市科协、市教委、市文化广电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社科联、市广电集团等单位成立重庆市全民科技行动计划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和具体工作。办公室设在市科委。采取市与区县联动方式,组织实施全民科技行动计划。

  

  (二)强化工作责任。

  

  由市科委制订《重庆市全民科技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分解工作任务,确定各项工作的牵头单位与配合单位,明确具体责任。

  

  (三)保障经费投入。

  

  市科委每年从应研资金中安排全民科技行动计划专项经费,各项工作的牵头单位与配合单位负责相应工作经费。同时,积极争取中央相关部委投入和社会资金投入,多渠道筹集经费。

  

  实施全民科技行动计划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共同努力。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和重庆两江新区管委会、重庆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应根据本意见精神,结合自身实际,积极组织开展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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