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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浙江省减灾委员会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省减灾工作的组织协调,省政府决定成立浙江省减灾委员会。现将委员会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主 任:陈加元(副省长) 副主任:吴桂英(省民政厅厅长) 施利民(省政府副秘书长) 陈龙(省政府副秘书长) 委 员:鲍洪俊(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姚作汀(省发改委副主任) 凌云(省经信委副主任) 褚子育(省教育厅副厅长) 周益民(省科技厅副巡视员) 凌秋来(省公安厅副厅长) 俞志壮(省民政厅副厅长) 魏跃华(省财政厅副厅长) 王功逸(省国土资源厅副巡视员) 王以淼(省环保厅副巡视员) 吴雪桦(省建设厅副厅长) 郑黎明(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虞洁夫(省水利厅副厅长) 王建跃(省农业厅总农艺师) 杨幼平(省林业厅副厅长) 徐焕明(省商务厅副厅长) 叶真(省卫生厅副厅长) 顾建新(省外办副主任) 铁国强(省广电局副局长) 吴更安(省安监局副局长) 王杰(省统计局副局长) 童加朝(省海洋与渔业局总工程师) 徐富泉(省人防办副主任) 王飞(省应急办副主任) 周方根(省测绘局副局长) 邓季达(浙江保监局副局长) 周荣祥(浙江海事局副局长) 宋新初(省地震局副局长) 苗长明(省气象局副局长) 陈武永(民航浙江安全监管局副局长) 诸鼎(杭州铁路办事处副主任) 魏志军(省军区副参谋长) 王战军(省武警总队副参谋长) 虞龙宝(省科协副主席) 高翔(省红十字会专职副会长) 省减灾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民政厅,负责省减灾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俞志壮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一一年五月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