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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做好2011年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示范培训班人员遴选工作的通知 温江区、崇州市、双流县农村发展局: 按照省农业厅《关于做好2011年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及大学生村官示范培训班人员遴选工作的通知》 (川农业函[2011]224号)要求,2011年省农业厅下达我市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调训任务13人,经研究,将调训名额分配温江区5名、崇州市6名和双流县2名。为确保调训任务顺利完成,现就做好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调训人员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专题讲座。邀请知名专家就新农村建设、现代农业建设有关问题进行讲解,提高参训学员的政策水平;邀请专家对学员进行创业培训,提高他们的创业能力。 (二)经验传授。邀请优秀基层组织负责人传授农村工作心得,安排优秀大学生村官代表交流工作体会,提高参训学员从事农村工作的综合素质以及服务新农村建设的能力和水平。 (三)座谈研讨。通过座谈会等形式,促进参训学员加强交流、互相学习、取长补短,共同提高。 (四)现场参观。安排学员考察新农村建设先进典型,开阔眼界和思路,增强他们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信心。 二、调训对象 农村“两委”成员、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及其他各类致富带头人、科技带头人、经营带头人等。 已参加过农业部组织的示范性培训人员不再选派。 三、时间及地点 各区(市)县选派调训学员的人数、参训的班次、培训时间与地点等详见《2011年农业部下达成都市农村实用人才调训任务分配表》。其中,各班次起始日期为报到时间,结束日期为返程时间。 四、有关要求 (一)请各区(市)县农发局抓紧确定调训人选,并汇总填写《参训人员报名表》,于2011年5月20日以前通过电子邮件和传真报市农委科技体系处。 (二)请各区(市)县农发局通知到参训人员并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参训学员需带近期免冠证件照片(2英寸)两张,以备建立学员登记卡之用。 (三)参训人员往返交通费(限火车硬卧及以下、公共汽车、轮船三等舱及以下)、在培训基地的食宿费、培训费等均由中央财政负担。请参训人员保存好所有交通费凭证,严格按凭证在培训基地报销。此外,参训学员不得带随行人员。 市农委科技体系处联系人及电话: 徐志强:61883616 闫 鹏:61883536 传 真:61883616 电子邮件:cdsnwkjc@sinacom 附件:1.2011年农业部下达成都市农村实用人才调训任务分配表 2.参训人员报名表 二○一一年五月十二日 附件1 2011年农业部下达成都市农村实用人才调训任务分配表
附件2 参训人员报名表 填表单位(盖章):
联络员:联系电话:手机: 填报人:填报时间:年月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