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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成都市商务局
【发文字号】 成商发[2011]97号
【颁布时间】 2011-05-09
【实施时间】 2011-05-0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762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成都市商务局关于做好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信息核查工作的补充通知


  

成都市商务局关于做好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信息核查工作的补充通知

  (成商发〔2011〕97号)


  

  各区(市)县外经贸主管部门、外贸企业:

  为做好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信息核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补充通知如下:

  一、经核查需变更的企业

  对于在市商务局备案的企业,有内容变更的,企业下载《外贸备案登记更改申请表》(附件1)电子表格,填写后打印并签章,连同签章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原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复印件,到市政务中心商务局窗口(地址:成都市草市街2号)自行办理,同时将上述相关资料交与区(市)县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二、经核查信息无需变更的企业

  经营者登记备案信息如无任何变更的企业,只需在《无变更情况说明》(附件2)上填写原备案登记机关名称、企业名称并签章,交与区(市)县商务主管部门。

  三、外贸备案登记遗失的企业

  外贸备案登记证书遗失的企业,应及时将遗失备案登记信息登报后,持报纸、签章的企业补办申请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市商务局窗口办理相关手续,同时将上述相关资料交与区(市)县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四、报送核查工作总结材料

  请各区(市)县商务主管高度重视并迅速开展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信息核查工作,对违反上述规定、经提醒仍拒不办理变更手续者,市商务局将在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系统中置为无效并通报工商、海关、检验检疫、外汇、税务等部门。

  请各区(市)县商务主管部门将本地区企业的信息变更情况、无变更情况表汇总(详见附件3、附件4),以及核查工作的书面总结于6月10日前上报市商务局外贸处,并随附企业提交的相关资料(包括附件1、附件2)。联系方式:

  (一)成都市市商务局窗口:

  联系人:聂慧  联系电话:86917543

  (二)成都市商务局外贸处

  联系人:谭敏 、张艳

  联系电话:028-61883754、61883641

  

  
二o一一年五月九日

  


  附件1: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更改申请表(略)

  

  附件2: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无变更情况说明(略)

  

  附件3: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更改申请汇总表(略)

  

  附件4: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无变更情况汇总表

  

  区(市)县:

  

序号

企业名称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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