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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哈尔滨市政府
【发文字号】 哈政办综[2011]39号
【颁布时间】 2011-06-04
【实施时间】 2011-06-0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765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第22届哈洽会哈尔滨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第22届哈洽会哈尔滨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哈政办综〔2011〕39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第22届哈洽会哈尔滨市工作方案》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六月四日

  


  
第22届哈洽会哈尔滨市工作方案

  


  第22届中国·哈尔滨国际经济贸易洽谈会(以下简称“哈洽会”)定于2011年6月15日至19日在我市召开。为切实做好哈洽会各项组织筹备工作,根据省方案和市委、市政府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市委全会精神为指针,以全力深化“招商引资项目落实年”工作,全面推进实施“北跃、南拓、中兴、强县”发展战略为主线,紧紧围绕“超越自我、再塑形象、奋起追赶、努力晋位,把哈尔滨建设成为现代大都市”的总体目标谋篇布局,集中全民智慧,动员全市力量,全面做好哈洽会各项组织筹备工作,使哈洽会在促进我市招商引资工作上台阶方面的作用更强、在展示我市东道主城市形象方面的效果更佳,成为带有浓郁“冰城夏都”印记的国际性知名展会。

  

  二、活动主题

  

  办好国际盛会、拓展合作平台、展示良好形象、促进经济发展。

  

  三、工作内容

  

  (一)招商引资。以市商务局、经合促进局、发改委、工信委、国资委、建委、农委、旅游局、外侨办、金融办、贸促会、经开区、高新区、市政府各驻外办、各区县(市)政府等为主体,全力做好招商引资工作,确保完成省下达的邀请境外客商2000人、世界500强企业及其他跨国公司和境外大企业80家、中央企业和国内大企业50家(央企20家)的邀请指标。在客商邀请工作进行中,要充分重视所邀客商对我市发展战略和具体招商引资项目的关注度、兴趣度,增强项目洽谈合作的预见性、针对性,为提升招商引资效果夯实基础。要带着项目招商,充满热情招商,营造浓厚的“爱商、亲商、富商”氛围。

  

  (二)经贸洽谈。由市商务局负责统筹交易团的各项工作,筹备召开动员大会,积极主动为交易团各部门开展工作创造条件、提供服务。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主动作为、积极配合,围绕战线工作重点,切实做好项目的准备和洽谈、签约工作。要全面组织我市企业踊跃参加大会组织的俄罗斯商务日以及白俄罗斯、吉尔吉斯斯坦、日本、韩国、蒙古、朝鲜和拉美国家的国际经贸合作推介活动、境内外园区推介活动、国内区域合作对接推介活动等系列活动,在活动中找商机、促合作。要精心编制项目名录,周密制定招商计划,有针对性地召开项目推介会、对接会和投资说明会,组织投资商、采购商对我市项目和产品进行实地考察,将各项工作抓紧、抓实。

  

  (三)参展布展。由市发改委负责做好经济合作展区招商引资项目的筛选、编辑、翻译、制作等工作,并突出抓好展区布展的设计、布置和装饰工作,着力展示市委、市政府确定的新目标、新战略、新规划和新任务,通过艺术造型和高科技手段,充分展示哈尔滨作为东北亚区域中心城市的重要位置、发展潜力和良好风貌。要扎实做好绿色食品产业、生物产业、新材料产业、旅游文化产业、装备制造、经济合作、建材与家居、机电、轻工、中医药等各专业展区以及家具馆、义乌·尚志小商品城、宾西木材等分会场和重要场外专业交易区的参展布展工作,充分展示我市龙头企业、优势产业和名牌产品。精心培育和打造“南极国际食品交易洽谈周”和“中俄木材供应与采购商交易大会”活动。

  

  (四)形象宣传。借助哈洽会举办的契机突出宣传我市作为东道主城市的新面貌、新气象,集中展示市委、市政府确立新目标、实施新战略、奋发新作为的雄心和决心,凸显全市人民众志成城、艰苦奋斗、共建美好家园的良好精神风貌。围绕“招商引资项目落实年”的各项要求做好宣传,充分展示我市“三优”环境建设取得的新成果。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做好宣传,为我市“五城”建设和大力开展湿地游等活动擂鼓助威。围绕提高广大市民的友好待客和文明礼貌意识以及遵纪守法意识等做好宣传,切实提高市民素质,提高哈洽会服务质量和水平,增强我市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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