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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
【发文字号】 宁政办明电发[2011]69号
【颁布时间】 2011-06-01
【实施时间】 2011-06-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766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报送县级政府及所属部门网站名称及网址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报送县级政府及所属部门网站名称及网址的通知

  (宁政办明电发〔2011〕6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深化电子政务应用,促进地方政府网站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组织开展部分地方县级政府网站发展试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自治区人民政府网站将组织开展我区地方县级政府网站发展试评估工作。

  

  为顺利完成此项工作,各县(市、区)政府需上报本地政府及所属部门网站名称及网址。

  

  报送范围:全区22个县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网站,包括县级政府门户网站及其教育、公安、民政、人力社保、环保、住房城乡建设、交通、农业、商务、文化、卫生、税务、工商等13个政府部门网站。

  

  报送方式:通过电子政务内网信息报送功能

  

  接收单位:自动化办公室

  

  报送时间:即日起至6月3日

  

  联系电话:0951-5010651,0951-5048142。

  

  联 系 人:袁敏 张敏

  

  
二〇一一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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