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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贵阳市教育局
【发文字号】 筑教发[2011]61号
【颁布时间】 2011-05-13
【实施时间】 2011-05-1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771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贵阳市四城区义务教育学区化改革考核评估方案(试行)


  

贵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贵阳市四城区义务教育学区化改革考核评估方案(试行)的通知

  (筑教发〔2011〕61号)


  

  各区(市、县)教育局:

  

  根据《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有效解决义务教育阶段择校问题的实施意见》(筑府发〔2010〕55号)和贵阳市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改制学校办学行为深化学区化管理工作专题会议纪要》(筑府专议〔2011〕45号)文件精神,为扎实推进云岩、南明、小河、金阳四城区深化学区化管理改革工作,经研究,特制定《贵阳市四城区义务教育学区化改革考核评估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贵阳市四城区义务教育学区化改革考核评估方案(试行)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三日

  


  附件:

  
贵阳市四城区义务教育学区化改革考核评估方案

  (试行)

  


  一、考核组织机构

  (一)各区成立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考核评估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各所辖学区的学区化改革与管理工作的考核评估工作。

  (二)市成立推进工作考核小组,在各学区自评、区级考核的基础上,通过过程性考核与分年度考核相结合,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区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综合考评。

  二、考核方式

  各学区每半个学期对本学区各校区工作情况进行目标考核,区考核领导小组每学期对所辖的学区进行目标考核,市推进工作考核小组每学年对各区学区化改革推进情况进行综合考评。

  三、考核内容

  (一)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主要考核各区、各学区建立学区化改革组织机构情况、各学区是否真正实现“五统一”、学区内教师交流是否达到规定比例、各区是否能够突出重点,抓住难点,有效解决热点学校的学区化改革工作等。

  (二)各学区教育教学水平

  主要考核各学区的管理是否规范、科学,相关制度是否健全、学区内通过教师交流,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是否明显提高、学区内各校区办学方向是否明确,有鲜明的办学特色,学区内各校区同年级教学质量是否无明显差异等。

  (三)宣传及社会评价情况

  各区对学区化改革工作是否进行了广泛宣传、家长、学生对本学区工作是否基本满意等。

  四、考核结果的运用

  1.市教育局通过考核专项工作简报,对各区学区化改革工作进行通报,对推进过程中好的做法和经验进行表扬和推广。

  2.考核评估情况列入有关人员年终考评,并作为评优评先的具体依据。

  五、2011年,市推进工作考核小组将对四城区学区化改革管理工作进行考核评估,重点考核各区学区化改革工作的具体推进情况,及各项改革任务的完成情况,具体考核要求见后附的评估量表。

  2011年市级安排资金100万元,通过“以补代奖”的形式对工作突出的学区进行设施设备的奖励,各区可按1:1的比例匹配奖励资金。

  六、各区可根据工作需要制定本区学区化改革工作考核方案。

  

  附:

  2011年贵阳市学区化改革管理工作考核评估量表(试行)

  

序号

考核指标

分值(分)

备注

1

成立学区化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推进小组等组织机构,并按时上报市教育局。

10

 

2

各学区真正实现“五统一”

15

 

3

学区内教师交流达到规定比例

15

 

4

突出重点,抓住难点,有效解决热点学校的改革工作

10

 

5

学区化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科学合理,能有效推进本区学区化改革工作的纵深发展。

10

 

6

各学区管理规范、科学,相关制度健全

10

 

7

学区内各校区同年级教学质量无明显差异

10

 

8

各区学区化改革领导小组和推进小组经常开展研究讨论,深入基层,认真总结本区学区化改革工作的特点和优势,并在全区加以推广。

5

 

9

工作组成员按时参加市召开的工作推进会议、协调会议、布置会议等。缺旷每人每次扣0.5分,主要领导不假缺席每次扣1分。

5

 

10

积极运用各种媒体资源向社会宣传和公布学区化改革、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内容,对家长进行广泛的宣传教育,并取得家长的支持和理解,未发生群体性上访事件。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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