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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卫生部
【发文字号】 卫政法函[2011]142号
【颁布时间】 2011-05-30
【实施时间】 2011-05-3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772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卫生部关于调整第六届卫生部卫生标准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卫生部关于调整第六届卫生部卫生标准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卫政法函〔2011〕14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医学科学院、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部机关各司局,各卫生标准专业委员会:

  由于工作变动和专业卫生标准管理工作需要等原因,根据《全国卫生标准委员会章程》,现对第六届卫生部卫生标准委员会成员做如下调整:

  一、卫生部卫生标准管理委员会

  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王苏阳同志为副主任委员,卫生部农村卫生管理司张朝阳、科教司刘登峰、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杨晓光同志为委员,卫生部政策法规司郑云雁同志为委员兼副秘书长。

  南俊华、张成玉同志不再担任委员,霍小军同志不再担任委员兼副秘书长。

  二、卫生部卫生信息标准专业委员会

  中华医学会饶克勤同志为副主任委员,卫生部统计信息中心孟群同志为主任委员、王才有同志为副主任委员、胡建平同志为委员兼秘书长、汤学军同志为委员兼副秘书长。

  三、卫生部病媒生物控制标准专业委员会

  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马彦同志为副主任委员。

  四、卫生部营养标准专业委员会

  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王宜、中国中医科学院西苑医院张国玺同志为委员。

  

  
二〇一一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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