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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召开全国环保系统“十二五”对口援疆工作协调会的通知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省(市)环境保护厅(局),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 为贯彻落实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进一步推动环保对口援疆工作,经研究,决定召开全国环保系统“十二五”对口援疆工作协调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1年6月10日上午(会期半天,6月9日报到)。 二、会议地点 北京国二招宾馆 电话:(010)66180806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大街6号 三、会议内容 审议《全国环保系统“十二五”对口援疆规划》(征求意见稿),研究推动19省(市)环保对口援疆工作。 四、参会人员 (一)各有关省(市)环境保护厅(局)及深圳市人居环境委规划财务处处长,可带1名助手; (二)部机关有关司(局)负责同志; (三)有关直属单位负责同志。 五、会议日程 (一)介绍《全国环保系统“十二五”对口援疆规划》(征求意见稿); (二)各有关省(市)环境保护厅(局)及深圳市人居环境委介绍对口援疆工作进展情况; (三)研讨落实《全国环保系统“十二五”对口援疆规划》(征求意见稿)相关任务。 六、其他 (一)请将《关于报送环保对口援疆工作进展情况的通知》(环办函〔2011〕619号)、《关于征求全国环保系统“十二五”对口援疆规划(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环办函〔2011〕629号)书面反馈材料提交会务组。 (二)请将会议回执(见附件)于2011年6月8日17时前传真至我部规划财务司,以便安排食宿。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规划财务司 张华平 电话:(010)66556126 传真:(010)66556104 附件:会议回执 二○一一年六月七日 附件: 会议回执 单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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