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安监总管四[2011]84号
【颁布时间】 2011-06-07
【实施时间】 2011-06-0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779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办法的通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办法的通知

  (安监总管四〔2011〕8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1〕11号)精神,进一步规范和推进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制定了《全国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各地区、各有关企业在实施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监管四司联系(联系人及电话:刘涛,010-64463763)。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二○一一年六月七日

  


  
全国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办法

  


  一、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为有效实施《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规范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所称冶金等工贸企业是指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企业。

  

  三、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采取自评、申请、评审、审核公告、颁发证书和牌匾的方式进行。

  

  四、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分为一级企业、二级企业和三级企业。一级企业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总局)审核公告;二级企业由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安全监管部门)审核公告;三级企业由所在地设区的市(州、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市级安全监管部门)审核公告。

  

  五、申请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的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设立有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已依法取得国家规定的相应安全生产行政许可。

  

  (二)申请一级企业的,应为大型企业集团、上市公司或行业领先企业。申请评审之日前一年内,大型企业集团、上市集团公司未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集团所属成员企业90%以上无死亡生产安全事故;上市公司或行业领先企业无死亡生产安全事故。

  

  (三)申请二级企业的,申请评审之日前一年内,大型企业集团、上市集团公司未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集团所属成员企业80%以上无死亡生产安全事故;企业死亡人员未超过1人。

  

  (四)申请三级企业的,申请评审之日前一年内生产安全事故累计死亡人员未超过2人。

  

  行业评定标准中的企业安全绩效要求高于本条款的,按照行业标准执行;低于本条款要求的,按照本条款执行。

  

  六、评审依据相应的评定标准(或评分细则,下同)采用评分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评审标准如下:

  

  一级:评审评分大于等于90分(大型集团公司90%以上的成员企业评审评分大于等于90分);

  

  二级:评审评分大于等于75分(集团公司80%以上的成员企业评审评分大于等于75分);

  

  三级:评审评分大于等于60分。

  

  评定标准满分不为100分的,按100分制折算。

  

  七、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程序:

  

  (一)企业自评:企业成立自评机构,按照评定标准的要求进行自评,形成自评报告。

  

  企业自评可以邀请专业技术服务机构提供支持。

  

  (二)申请评审:企业根据自评结果,经相应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安全监管部门)同意后,提出书面评审申请。评审申请格式见附件一。

  

  申请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的,经所在地省级安全监管部门同意后,向一级企业评审组织单位提出申请;申请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的,经所在地市级安全监管部门同意后,向所在地省级安全监管部门或二级企业评审组织单位提出申请;申请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的,经所在地县级安全监管部门同意后,向所在地市级安全监管部门或三级企业评审组织单位提出申请。

  

  符合申请要求的,通知相关评审单位组织评审;不符合申请要求的,书面通知申请企业,并说明理由。由评审组织单位受理申请的,评审组织单位对申请进行初步审查,报请审核公告的安全监管部门核准同意后,方可通知相关评审单位组织评审。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