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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成农党组[2011]18号
【颁布时间】 2011-06-03
【实施时间】 2011-06-0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781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中共成都市农业委员会党组关于进一步推进农委系统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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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抓好继续教育。建立较为完整的学历教育与后续教育相结合、专业教育与专题教育相结合的终身教育体系,使全体党员干部坚持不懈地通过多种途径和形式,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

  

  (四)抓好直属单位党组织和机关支部的学习。以落实党组织生活安排为重点,围绕农委的中心任务和重点工作,通过读书日、知识竞赛、参观学习城乡一体化和现代农业发展典型等多种形式,寓学习于工作和活动之中,开展内容丰富、行之有效的学习。各党组织每月开展组织生活不少于1次。

  

  四、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确保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的正常开展,必须加强领导。委党组对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负总责,机关党委和人事处具体负责委系统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机关和直属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肩负起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机关建设的领导责任,明确职能,分工负责,严密实施。机关党委将把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情况,列入对党组织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二)领导带头,整体推进。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切实增强学习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工作当事业去追求、当学问去研究,带头加强学习,不断更新思想观念,不断增添推进科学发展的新动力。要带头撰写心得体会、调研报告,每年不少于1篇;带头宣讲辅导,每年不少于1次,以自己的示范作用推动学习型党组织建设。

  

  (三)建立考核激励机制。建立健全促进党员干部坚持学习、不断学习、终身学习的激励约束机制,把干部学习培训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把理论素养、学习能力作为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

  

  
中共成都市农业委员会党组

  2011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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