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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昌州政办发[2009]36号
【颁布时间】 2009-03-17
【实施时间】 2009-03-1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78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自治州2008年度招商引资工作先进集体的通报

各县市人民政府,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州政府有关部门:
  
  2008年,各县市围绕州党委、人民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县市为主、部门帮办、州领导抓重点”的招商引资工作机制,创新招商模式,大力开展会展招商、产业招商等活动,有力地促进了自治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全年共执行招商引资项目255个,落实到位资金122亿元,比上年增长50.6%,拉动全州经济增长8.91个百分点,对推进自治州由资源大州向工业强州、经济强州跨越起到了积极作用。为鼓励先进,进一步推动全州招商引资工作再上新台阶,州人民政府决定对2008年度招商引资工作成绩突出的县市予以通报表彰。
  
  一、2008年度招商引资工作优秀县市:昌吉市、阜康市、吉木萨尔县。
  
  二、2008年度招商引资工作先进县市:呼图壁县、玛纳斯县、奇台县、木垒县、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州人民政府希望受表彰的县市继续发扬成绩,再接再厉,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力争招商引资工作有新突破,为加快自治州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00九年三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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