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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青岛市政府
【发文字号】 青政办字[2011]76号
【颁布时间】 2011-06-07
【实施时间】 2011-06-0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784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青岛市食用植物油库存检查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青岛市食用植物油库存检查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青政办字〔2011〕76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发改委、国家粮食局、财政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等四单位《关于开展2011年全国食用植物油库存检查的通知》(国粮检〔2011〕32号)和省政府〔2011〕第21号会议纪要要求,为切实加强我市植物油库存检查工作的领导,确保食用植物油库存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决定建立青岛市食用植物油库存检查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统一组织部署全市食用植物油库存检查工作。现将联席会议有关人员名单公布如下:

  召 集 人:于成璞 市政府副秘书长

  副召集人:黄润华 市粮食局局长朱培吉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成员:孙一宇 市粮食局纪委书记

  曹彦平 市财政局总会计师

  高玉国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青岛市分行副行长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粮食局,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库存检查工作。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六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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