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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甘肃省政府
【发文字号】 甘政办发[2011]140号
【颁布时间】 2011-05-24
【实施时间】 2011-05-2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796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甘肃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

  甘肃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甘政办发〔2011〕140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关于同意将甘肃省纳入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省的复函》(财建函〔2011〕11号)要求,省政府决定,成立甘肃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 长:石 军 副省长

  

  副组长:张勤和 省财政厅厅长

  

  冯 杰 省环保厅厅长

  

  成 员:魏宝君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蒲志强 省监察厅副厅长

  

  阿 布 省民政厅副厅长

  

  赵喜泉 省财政厅副厅长

  

  陈牧原 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杨 桦 省环保厅纪检组长

  

  武德凯 省环保厅副厅长

  

  刘永堂 省建设厅副厅长

  

  阮文易 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杨成有 省水利厅副厅长

  

  韩临广 省农牧厅副厅长

  

  赵建林 省林业厅副厅长

  

  郭玉芬 省卫生厅副厅长、省爱卫会副主任

  

  成荣生 省审计厅副厅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环保厅,具体负责我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武德凯同志兼任。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报经组长同意后,由成员单位接任工作的同志替补,不另行文。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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