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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7、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六、申报要求 1.以上材料须统一用a4纸按顺序装订成册。 2.申报材料要有封面和目录。封面须标明申报单位、项目名称、所属地区(地以上市)、所属专题(详见附件1)。 3.珠三角地区每市分别推荐6个项目,珠三角以外地区每市分别推荐10个项目;此外,各市也可报送一批备选项目(请在汇总表备注栏中注明“备选”)。 七、申报时间 项目网上申报时间2011年5月23日至6月10日;各项目组织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11年6月15日;纸质申报书上交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电子政务处截止时间是6月20日。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电子政务处 王长委,83134274;周璐,83134236。广东省财政厅工贸发展处 姚林,83170361 附件:1. 2011年广东省农村信息化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2. 2011年广东省农村信息化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 3.关于印发《广东省农村信息化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工〔2011〕72号)(略)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广东省财政厅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日 附件1: 2011年广东省农村信息化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为有效推进我省农村信息化建设工作,确保农村信息化建设专项资金发挥引导作用,根据广东省农村信息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特制定本申报指南。 一、基本原则 (一)依法依规,突出重点。专项资金使用须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重点支持农村信息化建设与应用,加快农村信息化进程,促进农村生产发展和农民增收,推动城乡经济一体化发展。 (二)竞争择优,公平公开。专项资金分配引入竞争机制,通过竞争性安排方式,在科学论证、民主决策的基础上,优选支持项目。同时,竞争性分配过程公开透明,接受监督,确保公正。 (三)绩效导向,加强监管。增强专项资金分配使用的绩效观念,项目申报、评审、实施、后续管理等各环节,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基本导向,加强对资金使用、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二、申报专题 专题一:农村社会管理信息化 1、项目目标 把电子政务服务延伸到镇村,实现农村社会管理信息化和管理的透明化,提高农村社会管理效率,营造和谐农村社会环境,满足农民信息需求,提高农民幸福生活指数。 2、项目内容 (1)农村基层社会管理服务信息化,支持计生、土地资源、社保、就业、征兵、选举、财务、救济、医疗、药品监督、教育等涉农工作的综合管理信息化,实现农村县、镇、村级社会管理信息资源整合和共享。 (2)农村基层信息公开系统的完善,通过多种有效、适用信息技术实现惠农支农政策、重大事项、财务以及行政事业涉农收费等信息的公开,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3、申报要求 (1)县级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牵头申报,可联合其它涉及社会管理的有实力的企事业单位,实施方案应明确实施地点(不少于5个镇或者50个村),每个地级以上市推荐申报名额不超过3个; (2)所申报项目能带动和提升已有的信息服务站点功能,明显提升信息服务站的利用率。 (3)每项目联合申报单位原则上不能超过2家。 专题二:农业生产经营信息化 1、项目目标 面向我省现代农业发展,解决针对农业生产经营的信息化问题,完善农业生产和市场监管信息服务体系,构建流通成本低、运行效率高的农产品营销网络,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目的。 2、项目内容 (1)支持信息技术在“农超对接”、“平价商店”、“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中的有效应用。 (2)支持“公司(农业专业合作社)+农户”的现代农业产业化体系中应用,龙头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信息化。 (3)在已有较为成熟的农产品经营模式的基础上开展b2b和b2c模式的农业电子商务应用和移动电子商务应用。 (4)支持农产品质量安全溯源信息化。通过信息化手段监控农产品/食品生产流通的各环节,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溯源。 3、申报要求 (1)申报主体为涉农信息技术服务机构、科研院校、农业专业经济合作组织、涉农企业或者农产品流通企业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