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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六、加强对水利普查工作的检查督促 各级普查机构要加强对下级特别是基层普查工作的业务指导,组织开展检查。对工作进度滞后的地区和单位,要提出整改意见,督促其制订整改方案,倒排工作计划,抢时间、保进度。对限期内整改落实不到位的,要进行通报、约谈。各相关部门也要加强系统内的督导检查和工作指导。省近期将组织工作组对各地水利普查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检查。 七、强化宣传动员和舆论氛围营造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水利普查的宣传动员工作。要按照《广东省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宣传工作方案》的要求,制订宣传计划,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围绕普查工作各个阶段的具体要求,组织开展宣传活动,使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有关方面充分了解本次水利普查,切实提高公众的参与意识,形成全社会关心和支持这项工作的良好局面。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六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