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江苏省政府
【发文字号】 苏政办发[2011]73号
【颁布时间】 2011-06-01
【实施时间】 2011-06-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807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工作的意见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工作的意见

  (苏政办发〔2011〕73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近年来,全省政务信息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反映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为各级人民政府科学民主决策,推动工作落实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又好又快推进“两个率先”、共同创造更加美好生活的新征程中,各级人民政府更需要大量的对决策有重要参考价值的信息,更需要政府系统办公室(厅)提供优质高效的信息服务。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新时期加强政务信息工作的重要意义

  (一)又好又快推进“两个率先”,对政务信息工作提出新要求。“十二五”时期,是我省加快推进“两个率先”的关键期。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对江苏发展的最新要求和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的部署,政府工作必须紧扣主题主线,认真贯彻“六个注重”,深入实施“六大战略”,全面落实“八项工程”,扎实抓好大事实事,确保完成各项任务。这就需要从更高层次上,把政务信息作为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的重要渠道,作为反映新思路、新举措和新经验的重要平台,作为政府科学决策、制定政策、指导工作的重要依据。

  (二)经济社会转型发展,使政务信息工作面临新课题。当前,我省既处于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又处于社会矛盾凸显期。经济发展具备很多有利条件,但各种不确定、不稳定、不可预测因素增加。我省社会建设和管理虽然取得了很大成绩,但在就业、教育、住房、医疗卫生、环境保护、社会保障、收入分配等方面,还存在不少热点、难点问题,各类突发事件多发频发。各级人民政府面临更加纷繁复杂的工作局面。政府系统办公室(厅)是汇集各种政务信息的主渠道,及时反映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反映重要社情民意特别是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责任更大,任务更重。

  (三)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为政务信息工作增添新动力。近年来,各级人民政府自身改革和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但与人民群众的新期待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加快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仍需不懈努力。政府系统办公室(厅)要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积极提供有效信息,使政府作出的决策、采取的举措更符合客观实际和规律,更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意愿和利益。

  二、进一步提高政务信息工作服务大局的水平

  (一)坚持及时、准确、全面报送信息的基本原则。及时,就是善于捕捉和把握时机,保证信息的时效性,确保第一时间报送第一手材料,一般不得迟于新闻媒体。准确,就是经得起实践的检验,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全面,就是反映事物的全貌,保证信息的完整性,坚持喜忧兼报的基本要求,鼓励支持如实报忧。

  (二)紧紧围绕政府中心工作和需求报送信息。及时准确反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及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反映经济社会运行中的重大动态,反映事关全局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反映重要的社情民意,反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建议,反映各地、各部门创造性实践和工作经验,反映可供借鉴的外省(区、市)工作新思路、新举措。要从政府中心工作和需求的角度,对各类信息进行筛选、分析、综合,既要防止不加选择地报送,又要避免漏报各级人民政府需要了解的信息。

  (三)加强信息深度开发和综合利用。善于对大量零散、孤立的信息进行归纳整理,综合提炼,集零为整,变缺为全,化浅为深,使之成为对政府决策有重要参考作用的信息。要把调查研究作为做好信息工作的基本功,围绕重大问题深入调研,充分反映一线实际,反映人民群众呼声,反映基层生动实践和新鲜经验。调研信息材料要做到有情况、有问题、有事例、有数据、有分析、有建议。

  (四)进一步规范突发事件和应急管理信息报告工作。健全完善突发事件和应急管理工作信息报送制度,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全面报送相关信息。对省应急管理办公室或省政府总值班室要求报送的突发事件信息,应迅速处理,并在2小时内报告相关信息。对突发事件和应急管理信息报送工作进行考核、通报和表彰,对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的予以通报批评,对造成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