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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四川省政府
【发文字号】 川办发[2011]25号
【颁布时间】 2011-05-10
【实施时间】 2011-05-1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808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华蓥市资源枯竭城市可持续发展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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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支持政策

  

  (一)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积极争取国家加大对华蓥市转移支付力度。省级财政进一步加大对华蓥市的支持力度,支持转型发展。省财政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对棚户区改造给予资金支持。加大对华蓥市就业专项资金转移支付力度,促进就业工作深入开展。

  

  (二)完善资源开发补偿机制。全面实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制度,按照“谁破坏、谁修复,谁开发、谁保护,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矿山生态环境恢复制度。探索建立衰退产业援助机制。

  

  (三)加大转型发展扶持力度。制定转型发展专项规划,支持华蓥市加快转型发展。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等省级有关部门要在规划、项目、资金安排等方面给予倾斜。省市国土资源部门对资源枯竭城市转型发展的示范园区、接续替代产业、基础设施、旅游开发等项目建设用地给予倾斜和支持。

  

  (四)争取金融信贷支持。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资源枯竭城市转型发展项目和企业的支持力度,积极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金融服务。积极帮助华蓥市争取国家开发银行资源枯竭城市可持续发展专项贷款。

  

  (五)加强人才智力帮扶。实行上挂与下派相结合,每年安排省级机关优秀干部到华蓥市挂职,选派华蓥市优秀干部到省级部门挂职锻炼。各高等院校、科研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为资源枯竭城市转型发展提供科技和人才服务。

  

  四、组织领导

  

  省级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进一步加大对华蓥市转型发展工作的指导和支持力度。建立以省发展改革委为组长单位,财政厅、国土资源厅为副组长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环境保护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水利厅、农业厅、商务厅、省国税局、省畜牧食品局、省旅游局、省扶贫移民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省级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协调指导资源枯竭城市转型发展工作,研究转型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出台的各项政策。广安市要建立相应机制,加强协调指导,加大对华蓥市转型发展的帮助和支持。华蓥市作为资源枯竭城市转型发展的责任主体、实施主体和工作主体,要认真组织实施转型发展规划,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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