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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关于同意瑞士琉森交响乐团、意大利艺术家giorgio pacchioni、日本艺术家大泽聪到国家大剧院演出的批复 国家大剧院: 你院院演文[2011]20、21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你院邀请瑞士琉森交响乐团一行79人,于2011年6月25日至29日;邀请意大利艺术家giorgio pacchioni、日本艺术家大泽聪,于2011年7月17日到你院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北京市文化局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一一年五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