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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国家文物局
【发文字号】 文物保函[2011]976号
【颁布时间】 2011-05-03
【实施时间】 2011-05-0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819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国家文物局关于《新疆若羌孔雀河古墓沟墓地》等七部考古报告出版工作计划的批复


  

国家文物局关于《新疆若羌孔雀河古墓沟墓地》等七部考古报告出版工作计划的批复

  (文物保函〔2011〕976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物局:

  你局《关于申请新疆若羌孔雀河古墓沟墓地、新疆吐鲁番高昌故城考古发掘报告等出版经费的请示》(新文物保发[2011]49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局所报《新疆若羌孔雀河古墓沟墓地》、《新疆吐鲁番高昌故城考古发掘报告》、《新疆乌鲁木齐大西沟墓地考古发掘报告》、《特克斯恰普其海水库墓地考古发掘报告》、《新疆尼勒克县吉林台水库墓地考古发掘报告》、《新疆和静察汗乌苏--小山口墓地》和《吐鲁番柏孜克里克千佛洞窟前考古发掘报告》等七部考古报告出版工作的计划。请你局按照财政部、国家文物局《国家重点文物保护专项补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财教〔2001〕351号)文件的规定和我局的有关要求,另行申请上述考古报告的出版补助经费。

  二、请你局加强管理,督促有关单位按计划开展本年度考古报告出版工作,同时应加快积压考古报告整理出版工作,确保报告编写质量。

  此复。

  

  
国家文物局

  二〇一一年五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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