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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南府办[2009]53号
【颁布时间】 2009-03-17
【实施时间】 2009-03-1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82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为民办实事项目之廉租住房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三、计划进度和任务分解
  
  (一)2009年3月前完成友谊路、相思湖廉租住房场地平整施工;完成相思湖、友谊路廉租住房的前期报建和招投标工作。
  
  (二)2009年3月,初友谊路、相思湖廉租住房主体工程开工建设。
  
  (三)2009年4月-12月友谊路、相思湖廉租住房主体工程施工,完成续建友谊路1000套,新开工相思湖1100套廉租住房的建设任务。
  
  四、工作措施
  
  (一)实行层层责任制。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将建设任务层层分解落实专人负责,由专人按倒计时表的规定时间内完成,签订责任状。
  
  (二)建立监察制度。将建设任务与机关行政效能建设联系起来,纳入行政效能建设工作任务来抓。
  
  (三)落实保障制度。后勤保障组须保障项目的建设经费和征地费用及时拨付。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小组务必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定上来,将此项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进一步更新变观念,增强为民办实事工程建设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积极配合,相互协调,形成合力,确保完成任务。
  
  (二)坚持标准,严格要求。所有参加项目建设的工作人员都要本着为市委市政府负责,为单位负责,为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体负责的精神,把好在建廉租住房质量和征地费用开销关,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硬质量、好工程的建设目标要求。
  
  (三)团结协作,群策群力。各小组要积极想办法、出谋献策,围绕早日完成工作任务,发挥主观能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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