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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五)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活动。组织本地区建筑施工企业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演练,选择一家安全管理水平较高的企业的工地开展应急预案演练观摩活动(时间尽量安排在6月13日至19日)。 六、活动要求 (一) 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对促进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将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加强领导,认真部署,精心组织,确保活动深入开展,取得预期的成效。 (二)突出主题,丰富内容。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紧紧围绕“安全责任,重在落实”这一个活动主题,结合本地实际,充分发动施工、监理企业,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活动,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知识,弘扬安全文化,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 (三)注重实效,认真总结。要对本地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所做的工作、取得的成效和经验进行认真总结,于6月23日前报送我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以便上报省安委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