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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吉林省连续30年无重大森林火灾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 多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全省森林防火工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森林火灾预防为重点,以确保实现无重大森林火灾为目标,不断加大重点森林火险区的综合治理力度,提高扑火能力,在全球气候异常、重特大森林火灾事件频繁发生的困难条件下,齐心协力,攻坚克难,常抓不懈,实现了全省连续30年无重大森林火灾的目标,为确保林区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同时,涌现出一大批业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 为了表彰先进,鼓舞士气,激发干劲,进一步调动全省广大森林防火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升森林火灾突发事件预防和处置的综合能力,推动森林防火工作再创佳绩,省政府决定,授予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等2个单位“吉林省连续30年无重大森林火灾突出贡献单位”称号,长春市净月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等40个单位“吉林省连续30年无重大森林火灾模范单位”称号,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政府等58个单位“吉林省连续30年无重大森林火灾先进单位”称号,分别颁发奖牌;授予由军哲等150名同志“吉林省连续30年无重大森林火灾模范个人”称号,姜成利等200名同志“吉林省连续30年无重大森林火灾优秀工作者”称号,郝志等646名同志“吉林省连续30年无重大森林火灾先进工作者”称号,分别颁发奖励证书和奖金。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要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在森林防火工作中再立新功。 省政府号召,全省各级森林防火机构、相关部门及广大森林防火工作者,要以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榜样,学习他们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创造性地开展森林防火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学习他们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生态安全放在第一位,在森林火灾面前不畏艰苦、敢打敢拼的顽强作风;学习他们不怕疲劳,连续作战,舍小家顾大家的奉献精神;学习他们恪尽职守,爱岗敬业,勇挑重担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省委九届十一次全会精神,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效的措施做好森林防火工作,为确保全省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加快林业经济强省建设步伐,实现“科学发展、加快振兴、富民强省”目标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1.吉林省连续30年无重大森林火灾先进单位名单 2.吉林省连续30年无重大森林火灾先进个人名单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附件1 吉林省连续30年无重大森林火灾先进单位名单 (共计100个) 吉林省连续30年无重大森林火灾突出贡献单位: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武警吉林省森林总队 吉林省连续30年无重大森林火灾模范单位: 长春市: 长春市净月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吉林市: 吉林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 舒兰市人民政府 桦甸市人民政府 蛟河市人民政府 吉林省红石林业局 四平市: 四平市人民政府 辽源市: 辽源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 通化市: 通化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 集安市人民政府 辉南县人民政府 吉林省辉南森林经营局 白山市: 白山市人民政府 抚松县人民政府 靖宇县人民政府 吉林省露水河林业局 吉林省三岔子林业局 吉林省松江河林业局 松原市: 松原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 白城市: 白城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 延边州: 敦化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 汪清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 和龙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 吉林省大石头林业局 吉林省敦化林业局 吉林省白河林业局 吉林省和龙林业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