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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宁波市政府
【发文字号】 甬政办发[2011]133号
【颁布时间】 2011-05-24
【实施时间】 2011-05-2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826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宁波市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协调小组的通知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宁波市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协调小组的通知

  (甬政办发〔2011〕13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农村“留守儿童”是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一个需要关注的重要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市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的领导,经市政府领导同意,决定成立宁波市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工作协调小组,统筹领导和协调全市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现将协调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成岳冲

  

  副组长:陆 勇市政府

  

  成 员:蒋朝栋市政法委

  

  江圣友市委农办

  

  张爱民市文明办

  

  刘立群市法制办

  

  王文虎市发改委

  

  杨 军市财政局

  

  李 谦市公安局

  

  陈文辉市教育局

  

  周根强市民政局

  

  邹鸣飞市卫生局

  

  王水维市文广新闻出版局

  

  劳建兰市总工会

  

  钱雪华团市委

  

  周宁宁市妇联

  

  曹 晖市关工委

  

  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妇联,周宁宁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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