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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陕西省政府
【发文字号】 陕政办发[2011]53号
【颁布时间】 2011-05-23
【实施时间】 2011-05-2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827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管理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管理工作的通知

  (陕政办发〔2011〕53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函〔2011〕40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全省各级政府、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政府网站在提高行政效能、提升政府公信力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把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完善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不断提升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水平。针对《通知》中指出的政府网站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2010年全省政府网站绩效评估结果,对本地区、本部门政府网站进行全面检查并给予妥善解决。要不断整合地区、部门内部信息和服务资源,建立畅通的信息供给渠道,及时发布、更新政府信息。要增强服务意识,积极推进行政审批事项在线办理,丰富网上便民服务事项,不断提高在线办事能力和水平。要密切关注网上舆情热点,加强对政府重要决策和公众关注热点问题的宣传引导和解疑释惑工作,畅通互动交流渠道。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三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管理工作的通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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