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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我市2011年防汛抗旱工作的安排意见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做好今年的防汛抗旱工作,对于保障全市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发〔2011〕1号)和全国防汛抗旱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坚持防汛、抗旱两手抓,早安排、早部署,全面落实防汛抗旱各项措施,确保我市防汛抗旱和供水安全。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做好我市2011年防汛抗旱工作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我市防汛抗旱工作面临的形势和工作目标 我市地处九河下梢,承担上防洪水、中防沥涝、下防海潮的多重任务。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防汛抗旱工作。经过多年水利建设,我市已初步构建起水旱灾害防御体系,防汛抗旱各项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今年初中央作出了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市委、市政府研究制定了我市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要把水利作为基础设施建设的优先领域,把提高防汛抗旱能力作为保障城市安全的关键环节。我市防汛抗旱工作具备了实现跨越式发展的条件和难得机遇。但是,全国灾害性气候呈现多发频发趋势,对防汛抗旱保障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另外,自1963年至今,海河流域已有近50年没有发生大的洪涝灾害,发生大洪水的几率越来越大;影响城市防洪安全的几条主要行洪河道尚未进行全面治理,目前泄流能力不足原设计标准的60%;蓄滞洪区内经济社会发展较快,而防洪安全设施建设相对滞后,如遇特大洪水难以有效发挥应有的蓄滞洪功能;城市排水设施建设远远落后于城市建设步伐,农村排沥河道淤积普遍严重,扬水站老化失修;城市水源地潘家口水库蓄水不足,供水形势不容乐观。2011年我市面临的防汛抗旱形势仍十分复杂。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强化防汛抗旱综合减灾能力建设,严阵以待做好各项应对工作。 2011年我市的防汛抗旱工作目标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为首要目标,按照南系防御1963年型洪水、北系防御1939年型洪水、蓟运河防御建国以来最大洪水、城市防洪堤防御100年一遇洪水、海堤防御50年一遇潮位的总体要求,确保一级行洪河道、大型和重点中型水库、城市防洪圈内区域和重要交通干线的防洪安全;遇超标准洪水时,把损失和社会不利影响降到最低。坚持防汛、抗旱两手抓,统筹做好城乡抗旱供水和排涝工作,确保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安全,努力满足生产用水需求,改善城乡水生态环境,为实现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防汛和供水安全保障。 二、2011年防汛抗旱工作主要任务 (一)加强防汛责任体系建设。认真落实以行政首长责任制为核心的市、区县、乡镇三级防汛责任制,积极调整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以及各专业组的组成部门和人员,完善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的工作机制,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责任,落实任务。各区县防汛责任制的调整落实情况要上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要在6月份将各区县防汛责任人名单在《天津日报》刊登,接受社会监督。各级防汛责任人要认真学习观看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下发的防汛抗旱指挥决策专题宣传片,提高防汛工作能力和指挥决策水平,对责任范围内的防汛工作,要深入实地开展检查,督促落实各项防汛安全措施。各区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要将相关河系管理单位和重要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作为指挥部成员单位,共同协商落实防汛安全措施。 (二)加强防洪工程建设管理。各有关单位要优化施工方案,加快工程建设进度,汛前完成应急度汛工程以及河道专项维修工程,及时发挥防洪效益。年内完成州河等中小河流治理工程、黄庄洼蓄滞洪区分区滞洪围堤工程以及青甸洼等蓄滞洪区9条撤退路的建设任务。继续实施蓟运河治理和海堤加固工程建设。大力推进独流减河综合治理工程,积极开展永定河泛区、大黄堡洼蓄滞洪区工程与安全建设的前期工作。更新改造11座国有扬水站,维修改造100座农用桥闸涵,完成33条二级河道的截污、清淤和综合治理,清淤疏浚1013公里农田干支沟渠,实施农村骨干河道综合治理,启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及坑塘整治等工程建设,全面提高防洪排涝工程综合减灾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