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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国家文物局
【发文字号】 办博函[2011]415号
【颁布时间】 2011-06-14
【实施时间】 2011-06-2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837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国家文物局关于开展《“博物馆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前期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国家文物局关于开展《“博物馆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前期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办博函〔2011〕415号)


  

  各有关单位:

  为适应博物馆事业发展的新形势,进一步推动博物馆行业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提升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根据《文物保护科学和技术研究课题管理办法》(文物办发〔2003〕63号)和《文物保护科学和技术研究课题招标评标暂行办法》(文物办发〔2003〕86号),国家文物局决定组织开展《“博物馆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前期研究》课题申报。上述课题申报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公开申报、专家评审、择优委托”的方式确定承担单位。为便于各单位进行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当是国内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信息化企业、地方文物行政部门及其他文博单位。不受理个人申请;

  (二)课题申报单位认真阅读课题申报指南(详见附件),填写《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科学和技术研究课题申请书》(以上文件请登陆文化遗产保护科技平台下载,网址kj.sach.gov.cn);

  (三)课题申报起止日期为2011年6月20日-6月30日。课题申报时需提交书面申请材料一式7份和电子文档。

  二、申报受理方式

  国家文物局科研课题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课题办)负责课题的申报受理工作。

  课题申报单位务必于2011年6月30日16:00前将申报材料寄(送)至课题办(以邮戳时间为准),电子文档发送至ktb@sach.gov.cn,逾期概不受理。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刚、李晨

  联系电话:010-84642070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东路高原街甲2号文博大厦1314室 国家文物局科研课题管理办公室

  邮编:100029

  

  附件:《“博物馆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前期研究》课题申报指南

  

  
国家文物局

  二○一一年六月十四日

  


  附件:

  

  博物馆管理作为国家文物局一项重要的业务职能,管理面广(涉及全国3020家博物馆),涉及事项多(涉及行政许可项目6项,占国家文物局行政许可项目总数的近四分之一),社会关注程度高,特别是随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不断推进,近年来社会各界对于对博物馆行业信息的需求日益高涨。为适应博物馆事业发展的新形势,进一步推动博物馆行业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提升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需要建设一个以信息化作为手段、以互联网作为依托的“博物馆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博物馆平台”)。

  为了保证“博物馆平台”建设目标顺利实现,保障“博物馆平台”功能正常发挥,确保“博物馆平台”建设工作顺利进行的前提和基础,根据《文物保护科学和技术研究课题管理办法》(文物办发〔2003〕63号)和《文物保护科学和技术研究课题招标评标暂行办法》(文物办发〔2003〕86号),国家文物局决定于2011年开展《“博物馆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前期研究》课题。为方便有关单位进行课题申报,制定本指南。

  一、课题主要研究内容

  组织有关博物馆和信息化方面的专家、学者针对“博物馆平台”的服务范围、应用内容、功能模块设置、基础技术方案等开展调查研究,充分借鉴其他行业机构管理平台的建设的先进理念和经验,以现代管理信息系统理论为理论基础,以应用信息、网络技术提高博物馆事业管理水平为实践目标,将信息资源采集、网上行政许可审批、公共信息服务等功能进行综合考虑,制订科学、合理、可行的“博物馆平台”建设工作方案和技术解决方案,确保“博物馆平台”能够按照国家文物局的需求如期建成并正常运行,为提升博物馆行业管理工作水平发挥应有的作用。

  二、考核指标

  1.《“博物馆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前期研究报告》(不少于5万字);

  2.《“博物馆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系统分析和架构设计方案》;

  3.研究参考资料汇编(不少于5万字)。

  三、承担单位具备条件及要求

  项目申报单位应为具有相关工作经验和基础的文博单位、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信息化企业。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与博物馆管理、电子政务等方面的相关研究基础,不超过60岁。

  四、经费预算

  《“博物馆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前期研究》课题补助经费35万元,鼓励申报单位自筹经费予以配套。

  五、项目周期

  项目实施周期为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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