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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国家文物局
【发文字号】 办博函[2011]413号
【颁布时间】 2011-06-14
【实施时间】 2011-06-1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837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国家文物局关于举办玉器鉴定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国家文物局关于举办玉器鉴定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办博函[2011]413号)


  

  各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文化厅),各国家文物进出境审核管理处:

  为进一步提高国家文物进出境责任鉴定员专业能力和水平,我局拟于近期举办玉器鉴定高级研修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1年7月11日至7月17日,7月10日报到。

  地点:辽宁省沈阳市。

  二、研修内容:

  红山文化玉器鉴定研究及复仿制品识别。

  三、参加人员

  玉器类文物进出境责任鉴定员;

  国家文物进出境审核机构负责人。

  四、研修费用

  研修班期间食宿、教材等费用由我局承担,往返交通费用自理。

  五、研修名额

  请各国家文物进出境审核管理处各推荐1人参加,报名表请于7月4日前传真至我局博物馆与社会文物司社会文物处。

  六、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 系 人:周君生 张桂莲

  联系电话:010-59881632

  024-24870529-803,18624030367(沈阳)

  传真:010-59881633

  

  附件:全国玉器鉴定高级研修班报名表

  

  
国家文物局

  

  二○一一年六月十四日

  


  附件:全国玉器鉴定高级研修班报名表

  

  省级文物行政主管部门(盖章)

  

  

姓名

性别

年龄

所在单位及职务

是否责任鉴定员

职称

联系电话及手机

 

 

 

 

 

 

 

 



  联系人:  电 话:年 月日

  

  注:此表请于2011年7月4日前传真至国家文物局博物馆与社会文物司社会文物处,传真号:010-59881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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