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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发文字号】 国中医药办医政发[2011]29号
【颁布时间】 2011-06-13
【实施时间】 2011-06-1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838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十一五重点专科”(专病)项目建设评审验收细则的通知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 “十一五重点专科”(专病)项目建设评审验收细则的通知

  (国中医药办医政发〔2011〕2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中医科学院,北京中医药大学:

  为做好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一五”重点专科(专病)项目建设评审验收工作,我局组织制定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一五”重点专科(专病)项目建设评审验收细则(中医、中西医结合)》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一五”重点专科(专病)项目建设评审验收细则(民族医)》(以下简称《细则》)(见附件1、2),现印发给你们。请各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按照《细则》的有关要求,组织辖区内各建设单位认真做好评审验收准备工作。

  部分重点专科的评审验收工作将于2011年6月下旬,与2010年中医医院管理年活动检查评估工作同步开展,请相关医院提前做好准备工作。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医疗管理处  崔咏梅  董云龙

  联系电话:010-59957797  59957688

  传真:010-59957684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中西医结合与民族医药处  王 瑾

  联系电话:010-59957686

  传真:010-59957694

  

  附件1.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一五”重点专科(专病)项目建设评审验收细则(中医、中西医结合)

  2.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一五”重点专科(专病)项目建设评审验收细则(民族医)

  

  
二○一一年六月十三日

  


  附件1: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一五”重点专科(专病)项目建设评审验收细则(中医、中西医结合)

  

  一、科室建设(280分)

  

评价指标

评价方法

评分细则

分值

(一)科室名称

专科科室命名符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规范中医医院医院与临床科室名称的通知》的有关规定。

现场考察。

科室命名不符合规定不得分。

10

(二)规划、计划及措施

1.按照要求制定并实施专科建设发展规划,规划中体现中医特色,并与“十一五”重点专科总体目标一致。

2.制定并实施年度重点专科工作计划,计划与协作组每年工作要求一致。

3.制定并实施本专科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具体措施(可体现在年度工作计划中)。

查阅2008~2010年专科工作计划及相关材料,现场访谈并抽查落实情况。

1.未制定专科建设发展规划,扣5分;未实施,扣5分;专科建设发展规划体现不出中医特色,内容不完整或实施不到位,酌情扣分;

2.未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每少1年扣2分,未实施,每少1年扣2分;工作计划不符合专科建设要求,内容不完整或实施不到位,酌情扣分;

3.未制定本专科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具体措施,扣5分;未实施,扣5分;具体措施实施不到位,酌情扣分。

30

(三)专科中医药文化建设

门诊候诊区、病房走廊设立专科中医药文化宣传栏,介绍本专科中医药治疗特色、中医药疗效等内容,宣传内容中使用中医病名和中医术语。

现场考察。

1.门诊候诊区未设立专科中医药文化宣传栏扣15分,无介绍本专科中医药治疗特色内容扣5分,无介绍中医药疗效内容扣5分,宣传内容中中医病名和中医术语不规范扣5分;

2.病房走廊未设立专科中医药文化宣传栏扣15分,无介绍本专科中医药治疗特色内容扣5分,无介绍中医药疗效内容扣5分,宣传内容中中医病名和中医术语不规范扣5分。

30

(四)门诊情况

1.建设周期内门诊量逐年增加;

2.优势病种(3个以上)的门诊量明显增加;

3.中医治疗比例总体不低于60%;

4.优势病种中医治疗比例不低于80%。

查阅2007、2008、2009、2010年门诊相关资料。

1.建设周期内门诊量未逐年增加,酌情扣10分、5分;

2.优势病种(3个以上)的门诊量未明显增加,酌情扣10分、5分;

3.中医治疗比例总体低于60%,扣10分;

4.优势病种中医治疗比例低于80%,扣10分。

40

(五)住院情况

1.床位数

①不低于40张,或者不低于医院设置病床的临床科室平均床位数;

②与“十一五”重点专科建设前期相比,是否有所增加。

2.建设周期内出院人数逐年增加;

3.优势病种(3个以上)的收治人数较建设前有所增加;

4.中医治疗比例总体不低于60%;

5.优势病种中医治疗比例不低于70%;

6.区域外住院患者比例达到30%以上(备注:区域外患者是指户籍或常住地不在本省市的患者)。

7.护理(考察3个优势病种)

①开展辨证施护;

②建立具有中医药特色的专科护理常规;

③对中医药特色护理进行评价并制定改进措施。

查阅2007年、2008年、2009年、2010年相关资料及现场考察。

1.床位数(10分)

①床位数低于40张,或者低于医院设置病床的临床科室平均床位数:根据医院级别及科室特点酌情扣分;

②床位增加,在2007年原有基础上增加10%以上:加5分★;

2.建设周期内出院人数未逐年增加,扣10分;

3.优势病种(3个以上)的收治人数低于建设前,每个病种扣5分;

4.中医治疗比例总体低于60%,扣20分;

5.优势病种中医治疗比例低于70%,扣20分;

6.区域外住院患者比例达到30%以上,加5分★;

7.护理(12分)

①未开展辨证施护,每个病种扣1分;

②未建立具有中医药特色的专科护理常规,每个病种扣1分;

③未对中医药特色护理进行评价,每个病种扣1分;未制定改进措施,每个病种扣1分。

70

(六)设备配备

1.诊疗设备是否满足临床工作需要(参考中医医院科室建设与管理指南);

2.专科中医诊疗设备配备情况(部分参考《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推荐第一批中医诊疗设备的通知》(国中医药办函〔2009〕116号))。

现场考察设备配备情况。

1.诊疗设备不能满足临床工作需要,酌情扣15分、10分、5分;

2.未配备专科中医诊疗设备,扣10分;配备不足,酌情扣分。

25

(七)经费投入

1.建设经费做到专款专用;

2.地方与单位投入经费总额不低于国家投入的经费总额;

3.地方政府或单位对重点专科建设额外投入专项经费。

查阅相关资料。

1.建设经费未做到专款专用按比例酌情扣分:50%以上扣15分,50%以下扣10分;

2.地方与单位投入经费总额低于国家投入的经费额按比例酌情扣分:50%以上 扣5分,50%以下扣10分;

3.地方政府或单位对重点专科建设额外投入专项经费,加10分★。

25

(八)人员结构、学术带头人及专科负责人

1.人员结构:

①医师类别结构:中医药类别执业医师占执业医师的比例达到70%以上;

②医师职称结构:高级的比例,三级医院占30%,二级医院占20%;

③医师学历(学位)结构:三级医院硕士以上学位应占30%以上;二级医院本科学历应占70%以上。

2.学术带头人:

①能把握本专科建设要求、发展方向,指导本专科制定建设规划;

②专业水平得到同行认可(在省级以上学术团体任职);

③指导专科建设发挥中医特色、提高中医临床疗效;

④确定学术继承人。

3.专科负责人:

①组织制定并实施专科建设规划;

②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专科工作会议;

③组织落实学术带头人及名老中医临床经验的继承工作;

④专科病种的健康教育宣传,组织制定专科教育处方、专病门诊。

查阅相关资料,现场访谈。

 

1.人员结构:(18分)

①医师类别结构不符合要求,每低于1个百分点,扣0.5分;

②医师职称结构不符合要求,每低于1个百分点,扣0.5分;

③医师学历(学位)结构不符合要求,每低于1个百分点,扣0.5分。

 

2.学术带头人:(12分)

①未发挥指导作用,扣3分;

②专业水平未达到要求,扣3分;

③专科中医特色不突出,扣3分;

④未确定学术继承人,扣3分。

 

3.专科负责人:(20分)

①未组织实施专科建设规划,扣5分;

②未定期召开专科工作会议,扣5分;

③未组织落实学术带头人及名老中医临床经验的继承工作,扣10分;

④专科病种的健康教育宣传,有专科教育处方、专病门诊,加5分★。

50



  二、特色优势(330分)

  

评价指标

评价方法

评分细则

分值

(九)诊疗方案

1.本专科明确3个以上稳定的优势病种。

2.优势病种中、西医病名符合重点专科建设的病名要求

3.诊疗方案体现中医临床思维且规范、可行:

①中、西医诊断标准明确

②理法方药完整

③治疗方法具有中医特色

4.诊疗方案中纳入中医特色疗法、中医诊疗设备、适宜技术、中成药、现代技术、收费项目等内容。

5.对诊疗方案的掌握、应用情况

①在疾病诊治的整个过程中中医思维理念的体现

②在治疗过程中能用中医药解决的问题,首选中医药解决。

③中医技术、方法等应用情况。

6.本科的治疗方法被纳入到协作组诊疗方案中。

7.临床路径:开展中医临床路径应用推广工作。

1.查阅相关资料及病历

2.现场访谈不少于3名医师(包括:专科负责人、主治医师、住院医师等)。

3.笔试:三级医院不少于4人,二级及以下医院不少于2人。

1.本专科明确的稳定的优势病种少于3个,每少一个,扣3分;

2.优势病种的病名不符合要求,每个病种扣3分;

3.诊疗方案制定

①中、西医诊断标准不明确,每个病种扣1分;

②理法方药不完整,每个病种扣1分;

③治疗方法中医特色不突出,每个病种扣1分。

4.诊疗方案中未纳入中医特色疗法、中医诊疗设备、适宜技术、中成药、现代技术、收费项目等内容,每个病种扣1分;内容不全面,酌情扣分;

5.对诊疗方案的掌握、应用情况

①查阅病历:30分(门诊:10分,住院20分);

②现场访谈:60分;

③笔试:100分。

6.本科的治疗方法未被纳入到协作组诊疗方案中,扣10分;

7.未实施中医临床路径,扣10分。

240

(十)医院中药

制剂

品种数量,重点专科不少于3种,重点专病不少于2种。

现场考察

品种数量,重点专科每少1种,扣10分;重点专病每少1种,扣15分。

三级医院大于5种、二级医院大于2种,加5分★。

30

(十一)临床科研

建设周期内围绕提高优势病种临床疗效开展科研工作。

1.建设周期内围绕提高优势病种中医临床疗效、解决难点、开展科研工作。三级医院至少有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在研课题2项,二级医院应有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在研课题1项;

2.建设周期内以优势病种临床诊疗方案的应用为主题的研究成果获得国家级、省部级成果。

查阅相关资料。

1.三级医院没有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在研课题,扣20分;缺1项,扣10分;二级医院没有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在研课题,扣20分;

2.未获得国家级、省部级成果,扣10分;

3.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加5分★;

4.承担国家级课题,加5分★;

5.获得省(市)、部级科技奖励,加5分★;

6.承担省(市)、部级课题,加5分★;

7.获得地、市级科技奖励,加5分★;

8.承担地、市级课题,加5分★。

30

(十二)创新

建设周期内围绕优势病种在中医药理论、技术、药物及设备、器械等方面有创新。

1.本专科的治疗方法被诊疗方案或指南采纳;

2.理论创新(理法方药得到专家认同,在核心期刊发表或出版专著);

3.新批准的医院制剂(提供药监部门批件);

4.新技术、新疗法、新设备(提供专利证书);

5.有本专科中医特色疗法或创新点,并有明显临床效果。(中医特色疗法是指有别于常用的、一般的中医治疗方法且有确切疗效。),有特色疗法治疗室。

现场考察并查阅相关资料。

1.本专科的治疗方法未被诊疗方案或指南采纳,扣30分;未明确采纳酌情扣分;

2.理论创新符合要求,加5分★;

3.有新批准的医院制剂,加5分★;

4.有新技术、新疗法、新设备,加5分★;

5.有本专科中医特色疗法或创新点,并有明显临床效果,加5分★,有特殊疗法治疗室,加5分★。

30



  三、中医疗效(270分)

  

评价指标

评价方法

评分细则

分值

(十三)疗效评价

1.优势病种(3个)疗效明显(包括:主要症状、体征、理化指标的改善等);

2.每年至少对一个优势病种诊疗方案中的治疗方法进行疗效评价,对治疗方法优势、不足等进行分析、总结,不断优化诊疗方案,临床疗效有所提高;

3.将协作组验证的诊疗方案与本科诊疗方案进行对照,分析每个方案的优势特色。

查阅相关资料。

1.无中医疗效评估报告,每个病种扣10分;

2.评估结果不客观,每个病种扣10分;

3.中医疗效不明显,每个病种扣10分;

4.缺乏年度中医临床疗效评价,扣40分;未对治疗方法进行分析、总结,扣20分;总结、分析、评估不到位,酌情扣分;

5.未进行诊疗方案对照、分析,每个病种扣10分,对照、分析不到位,酌情扣分。

180

(十四)难点分析

分析优势病种(3个)中医治疗的难点并提出解决难点的思路和措施。

1.提出的难点符合临床实际;

2.难点针对性强;

3.通过中医方法有解决的可能性;

4.难点解决措施符合临床实际。

查阅相关资料。

1.未开展中医难点分析工作,每个病种扣10分;

2.提出的中医难点不符合临床实际,酌情每个病种扣3-5分;

3.难点针对性不强,酌情每个病种扣3-5分;

4.通过中医方法不能解决或不能完全解决,酌情每个病种扣3-5分;

5.难点解决措施不符合临床实际,酌情每个病种扣3-5分。

90



  四、协作组工作(120分)

  

评价指标

评价方法

评分细则

分值

(十五)协作组日常工作情况

 

1.日常参会情况

①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召开的年度工作会议

②参加本专科协作组、协作分组工作会议(经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专科办公室批准的会议)

2.2008年诊疗方案梳理情况

3.参加协作组验证工作情况

按照协作组要求进行优势病种诊疗方案的验证工作,并完成分配的验证病例数,写出验证总结。

采用多中心随机验证方法。

4.优势病种诊疗方案和临床路径的制定。

①参与优势病种诊疗方案和临床路径的制定;

②起草优势病种诊疗方案和临床路径。

查阅或访谈参会情况,并与重点专科项目办公室记录情况对照;查阅优势病种临床诊疗方案的专家审核结果汇总表;查阅或访谈参与协作组病种验证情况,并与牵头单位确认;查阅或访谈临床路径制定参与情况,并与牵头单位确认。

1.日常参会情况(20分)

①每缺席一次会议扣5分;

②未参加本专科协作组、协作分组工作会议,每项扣3分。

2.2008年诊疗方案梳理情况(25分)

“优”得25分;

“良”得15分;

“中”得10分;

“差”不得分。

3.参加协作组验证工作情况(25分)

未按照要求开展验证工作,扣20分;未完成分配的病例数,酌情扣分。采用多中心随机验证方法,加5分★。

4.优势病种诊疗方案和临床路径的制定(20分)

①未参与优势病种诊疗方案的制定,扣10分;未参与临床路径的制定,扣10分;

②起草优势病种诊疗方案和临床路径,加10分★。

90

(十六)网络平台建设

2009年开通视频网络平台及参会情况

查阅视频网络中心参会记录

未开通视频网络平台不得分;每缺席一次视频会议扣5分。

30



  说明:1.以上四部分内容总分:1000分,加分项:100分;

  2.每项指标评分时只在本项指标分数范围内扣分,扣完为止,不倒扣分;

  3.标“★”为加分项,单独计算,不计入总分。

  

  五、关键性指标

  

评 价 指 标

编 号

检 查 记 录

(一)专科中医理念、中医药特色优势

 

汇报材料内容未体现中医思维理念,中医优势不突出

 [1]有 [2]无

(二)科室名称(不包括中西医结合医院)

1.1

 

科室名称不符合有关规定

[1]是 [2]否

(三)专科中医药文化建设

1.3

专科中医药文化建设不符合有关规定

[1]是 [2]否

(四)诊疗方案

2.9.3

诊疗方案理法方药不完整,

[1]是[2]否

2.9.3

诊疗方案中医特色不突出

 [1]是  [2]否

(五)优势病种的疗效评价

3.13.1

中医疗效优势不明确

 [1]是  [2]否

(六)专科难点分析

3.14.2

提出的难点针对性不强

[1]是  [2]否



  

  附件2: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一五”重点专科(专病)项目建设评审验收细则(民族医)

  

  一、科室建设(280分)

  

评价指标

评价方法

评分细则

分值

(一)科室名称

10分

专科科室命名参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规范中医医院医院与临床科室名称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

现场考察。

科室命名不规范,酌情扣分。

10

(二)规划、计划及措施

30分

1.按照要求制定并实施专科建设发展规划,规划中体现民族医药特色,并与“十一五”重点专科总体目标一致。

查阅2008~2010年专科工作计划及相关材料,现场访谈并抽查落实情况。

1.未制定专科建设发展规划,扣5分;未实施,扣5分;专科建设发展规划体现不出民族医药特色,内容不完整或实施不到位,酌情扣分;

10

2.制定并实施年度重点专科工作计划,计划与协作组每年工作要求一致。

2.未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每少1年扣2分,未实施,每少1年扣2分;工作计划不符合专科建设要求,内容不完整或实施不到位,酌情扣分;

10

3.制定并实施本专科发挥民族医药特色优势的具体措施(可体现在年度工作计划中)。

3.未制定本专科发挥民族医药特色优势的具体措施,扣5分;未实施,扣5分;具体措施实施不到位,酌情扣分。

10

(三)专科民族医药文化建设

30分

门诊候诊区、病房走廊应有专科民族医药文化建设相关内容,并有本专科民族医药治疗特色、疗效等介绍,使用民族医病名和民族医术语。

现场考察。

1.门诊候诊区无专科民族医药文化建设相关内容扣15分,无本专科民族医药治疗特色内容介绍扣5分,无民族医药疗效内容介绍扣5分,宣传内容中民族医病名和民族医术语不规范扣5分;

15

2.病房走廊无专科民族医药文化建设相关内容扣15分,无本专科民族医药治疗特色内容介绍扣5分,无民族医药疗效内容介绍扣5分,宣传内容中民族医病名和民族医术语不规范扣5分。

15

评价指标

评价方法

评分细则

分值

(四)门诊情况

40分

1.建设周期内门诊量逐年增加;

查阅2007、2008、2009、2010年门诊相关资料。

1.建设周期内门诊量未逐年增加,酌情扣分;

10

2.优势病种(2个以上)的门诊量明显增加;

2.优势病种(2个以上)的门诊量未明显增加,酌情扣分;

10

3.民族医治疗比例总体不低于60%;

3.民族医治疗比例总体低于60%,扣10分;

10

4.优势病种民族医治疗比例不低于80%。

4.优势病种民族医治疗比例低于80%,扣10分。

10

(五)住院情况

70分

1.床位数

①三甲医院不低于40张,二甲医院不低于医院设置病床的临床科室平均床位数;

②与“十一五”重点专科建设前期相比,是否有所增加。

查阅2007年、2008年、2009年、2010年相关资料及现场考察。

1.床位数(10分)

①床位数低于40张,或者低于医院设置病床的临床科室平均床位数:根据医院级别及科室特点酌情扣分;

②床位增加,在2007年原有基础上增加10%以上:加5分★;

10

2.建设周期内出院人数逐年增加;

2.建设周期内出院人数未逐年增加,扣10分;

10

3.优势病种(2个以上)的收治人数较建设前有所增加;

3.优势病种(2个以上)的收治人数低于建设前,每个病种扣5分;

10

4.民族医治疗比例总体不低于60%;

4.民族医治疗比例总体低于60%,扣15分;

15

5.优势病种民族医治疗比例不低于70%;

5.优势病种民族医治疗比例低于70%,扣15分;

15

6.区域外住院患者比例达到15%以上。备注:区域为机构所在社区的市级行政区划(含直辖市)范围;

6.区域外住院患者比例达到15%以上,加5分★;

 

7.护理(考察2个优势病种)

①建立具有民族医药特色的专科护理常规;

②对民族医药特色护理进行评价并制定改进措施。

7.护理(10分)

①未建立具有民族医药特色的专科护理常规,每个病种扣2分;

②未对民族医药特色护理进行评价,每个病种扣2分;未制定改进措施,每个病种扣1分。

10

评价指标

评价方法

评分细则

分值

(六)设备配备

25分

1.诊疗设备是否满足临床工作需要(参考中医医院科室建设与管理指南);

现场考察设备配备情况。

1.诊疗设备不能满足临床工作需要,酌情扣分;

15

2.专科民族医、中医诊疗设备配备情况(部分参考《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推荐第一批中医诊疗设备的通知》(国中医药办函〔2009〕116号))。

2.未配备专科民族医、中医诊疗设备,扣10分;配备不足,酌情扣分。

10

(七)经费投入

25分

1.建设经费做到专款专用;

查阅相关资料。

1.建设经费未做到专款专用按比例酌情扣分:50%以上扣15分,50%以下扣10分;

15

2.地方与单位投入经费总额不低于国家投入的经费总额;

2.地方与单位投入经费总额低于国家投入的经费额按比例酌情扣分:50%以上扣5分,50%以下扣10分;

10

3.地方政府或单位对重点专科建设额外投入专项经费。

3.地方政府或单位对重点专科建设额外投入专项经费,加10分★。

 

(八)人员结构、学术带头人及专科负责人

50分

1.人员结构:

①医师类别结构:中医类别民族医或中医专业执业医师占执业医师的比例达到60%以上;

②医师职称结构:高级的比例,三级医院占25%,二级医院占10%;

③医师学历(学位)结构:三级医院硕士以上学位应占15%以上;二级医院本科学历应占30%以上。

查阅相关资料,现场访谈。

 

1.人员结构:(18分)

①医师类别结构不符合要求,每低1%,扣0.5分;

②医师职称结构不符合要求,每低1%,扣0.5分;

③医师学历(学位)结构不符合要求,每低1%,扣0.5分。

18

评价指标

评价方法

评分细则

分值

(八)人员结构、学术带头人及专科负责人(续)

50分

2.学术带头人:

①能把握本专科建设要求、发展方向,指导本专科制定建设规划;

②专业水平得到同行认可(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③指导专科建设发挥民族医药特色、提高民族医临床疗效;

④确定学术继承人。

查阅相关资料,现场访谈。

2.学术带头人:(12分)

①未发挥指导作用,扣3分;

②专业水平未达到要求,扣3分;

③专科民族医药特色不突出,扣3分;

④未确定学术继承人,扣3分。

12

3.专科负责人:

①组织制定并实施专科建设规划;

②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专科工作会议;

③组织落实学术带头人及名老民族医临床经验的继承工作;

④专科病种的健康教育宣传,组织制定专科处方、专病门诊。

3.专科负责人:(20分)

①未组织实施专科建设规划,扣5分;

②未定期召开专科工作会议,扣5分;

③未组织落实学术带头人及名老民族医临床经验的继承工作,扣10分;

④专科病种的健康教育宣传,有专科处方、专病门诊,加5分★。

20



  二、特色优势(330分)

  

评价指标

评价方法

评分细则

分值

(九)诊疗方案

240分

1.本专科明确2个(含)以上的优势病种。

1.查阅相关资料及病历

2.现场访谈不少于3名医师(包括:专科负责人、主治医师、住院医师等)。

3.笔试:三级医院不少于4人,二级及以下医院不少于2人。

1.本专科明确的优势病种少于2个,每少一个,扣5分;

10

2.优势病种病名符合重点专科建设的病名要求

2.优势病种的病名不符合要求,每个病种扣5分;

10

3.诊疗方案体现民族医临床思维且规范、可行:

①诊断标准明确

②治疗方法具有民族医药特色

3.诊疗方案制定

①诊断标准不明确,每个病种扣2.5分;

②治疗方法民族医药特色不突出,每个病种扣2.5分。

10

4.诊疗方案中纳入民族医药特色疗法、民族医和中医诊疗设备、适宜技术、民族药制剂和民族药成药、现代诊疗技术、收费项目等内容。

4.诊疗方案中未纳入民族医药特色疗法、民族医和中医诊疗设备、适宜技术、民族药制剂和民族药成药、现代诊疗技术、收费项目等内容,每个病种扣5分;内容不全面,酌情扣分;

10

5.对诊疗方案的掌握、应用情况

①疾病诊治体现民族医基础理论

②治疗过程中使用民族医药和民族医技术、方法等。

5.对诊疗方案的掌握、应用情况

①查阅病历:30分(门诊:10分,住院20分);

②现场访谈:60分;

③笔试:100分。

190

6.本科的治疗方法被纳入到协作组诊疗方案中。

6.本科的治疗方法未被纳入到协作组诊疗方案中,扣10分;

10

(十)医院民族药制剂

30分

品种数量,重点专科不少于10种,重点专病不少于3种。

现场考察

品种数量,重点专科每少1种,扣2分;重点专病每少1种,扣1分。

三级医院大于15种、二级医院大于10种,加5分★。

30

评价指标

评价方法

评分细则

分值

(十一)临床科研

30分

1.建设周期内围绕提高优势病种民族医临床疗效、解决难点、开展科研工作。三级医院至少有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在研课题1项,二级医院至少有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在研课题1项;

查阅相关资料。

1.三级医院没有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在研课题,扣15分;二级医院没有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在研课题,扣15分;

15

2.建设周期内以优势病种临床诊疗方案的应用为主题的研究成果获得国家级、省部级成果。

2.未获得国家级、省部级成果,扣15分;

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加5分★;

承担国家级课题,加5分★;

获得省(市)、部级科技奖励,加5分★;

承担省(市)、部级课题,加5分★;

获得地、市级科技奖励,加5分★;

承担地、市级课题,加5分★。

15

(十二)创新

30分

建设周期内围绕优势病种在民族医药基础理论、技术、药物及设备、器械等方面有创新。

1.本专科的治疗方法被诊疗方案或指南采纳;

现场考察并查阅相关资料。

1.本专科的治疗方法未被诊疗方案或指南采纳,扣30分;未明确采纳酌情扣分;

30

2.理论创新(辩证施治得到专家认同,在核心期刊发表或出版专著);

 

2.理论创新符合要求,加5分★;

 

3.新批准的医院制剂(提供药监部门批件);

 

3.有新批准的医院制剂,加5分★;

 

4.新技术、新疗法、新设备(提供专利证书);

 

4.有新技术、新疗法、新设备,加5分★;

 

5.有本专科民族医药特色疗法或创新点,并有明显临床效果。(民族医药特色疗法是指有别于常用的、一般的民族医药治疗方法且有确切疗效。),有特色疗法治疗室。

 

5.有本专科民族医药特色疗法或创新点,并有明显临床效果,加5分★,有特殊疗法治疗室,加5分★。

 


  三、民族医疗效(270分)

  

评价指标

评价方法

评分细则

分值

(十三)疗效评价

180分

1.优势病种(2个)疗效明显(包括:主要症状、体征、理化指标的改善等);

查阅相关资料。

1.无疗效评估报告,每个病种扣15分;

评估结果不客观,每个病种扣15分;

疗效不明显,每个病种扣15分;

90

2.每年至少对一个优势病种诊疗方案中的治疗方法进行疗效评价,对治疗方法优势、不足等进行分析、总结,不断优化诊疗方案,临床疗效有所提高;

2.缺乏年度临床疗效评价,扣50分;未对治疗方法进行分析、总结,扣25分;总结、分析、评估不到位,酌情扣分;

50

3.将协作组验证的诊疗方案与本科诊疗方案进行对照,分析每个方案的优势特色。

3.未进行诊疗方案对照、分析,每个病种扣20分,对照、分析不到位,酌情扣分。

40

(十四)难点分析

90分

1.分析优势病种(2个)民族医治疗的难点并提出解决难点的思路和措施。

查阅相关资料。

1.未开展难点分析工作,每个病种扣15分;

30

2.提出的难点符合临床实际;

2.提出的难点不符合临床实际,每个病种酌情扣3-7分;

15

3.难点针对性强;

3.难点针对性不强,每个病种酌情扣3-7分;

15

4.通过民族医药方法有解决的可能性;

4.通过民族医方法不能解决或不能完全解决,每个病种酌情扣3-7分;

15

5.难点解决措施符合临床实际。

5.难点解决措施不符合临床实际,每个病种酌情扣3-7分。

15



  四、协作组工作(120分)

  

评价指标

评价方法

评分细则

分值

(十五)协作组日常工作情况

90分

1.日常参会情况

①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召开的年度工作会议

②参加本专科协作组、协作分组工作会议(经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专科办公室批准的会议)

查阅或访谈参会情况,并与重点专科项目办公室记录情况对照;查阅优势病种临床诊疗方案的专家审核结果汇总表;查阅或访谈参与协作组病种验证情况,并与牵头单位确认;查阅或访谈临床路径制定参与情况,并与牵头单位确认。

1.日常参会情况(20分)

①每缺席一次会议扣5分;

②未参加本专科协作组、协作分组工作会议,每项扣3分。

20

2.2008年诊疗方案梳理情况

2.2008年诊疗方案梳理情况(25分)

“优”得25分;“良”得15分;“中”得10分;

“差”不得分。

25

3.参加协作组验证工作情况

按照协作组要求进行优势病种诊疗方案的验证工作,并完成分配的验证病例数,写出验证总结。

采用多中心随机验证方法。

3.参加协作组验证工作情况(25分)

未按照要求开展验证工作,扣25分;未完成分配的病例数,酌情扣分。采用多中心随机验证方法,加5分★。

25

4.优势病种诊疗方案的制定。

①参与优势病种诊疗方案的制定;

②起草优势病种诊疗方案。

4.优势病种诊疗方案的制定(20分)

①未参与优势病种诊疗方案的制定,扣20分;

②起草优势病种诊疗方案,加10分★。

20

(十六)网络平台建设

30分

2009年开通视频网络平台及参会情况

查阅视频网络中心参会记录

未开通视频网络平台不得分;每缺席一次视频会议扣5分。

30



  说明:1.以上四部分内容总分:1000分,加分项:100分;

  2.每项指标评分时只在本项指标分数范围内扣分,扣完为止,不倒扣分;

  3.标“★”为加分项,单独计算,不计入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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