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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四、评选方式 示范单位评选采取自下而上,逐级上报的方式进行。为确保评选工作质量,各企业要结合实际,按照《通知》要求,在本企业先行开展示范单位评选表彰工作,并在此基础上择优推荐。 国资委将成立专家评审委员会,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对各中央企业推荐上报的示范单位进行评审,必要时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考察,评选出第一批中央企业企业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后,在国资委网站予以公示,召开命名大会,向示范单位颁发牌匾。 五、工作要求 (一)本次推荐评选工作既是推动中央企业企业文化建设可持续发展的一项基础工作,又是中央企业企业文化面向社会的一次集中展示。各中央企业要高度重视,把这项工作作为推动企业文化建设工作深入开展的重要抓手,认真做好组织推荐工作。 (二)各中央企业要按照本通知的评选条件,结合企业特点,先行评选各企业的企业文化示范单位,再优中选优,向国资委进行推荐。 (三)要高标准、严要求,认真组织好本企业的评选推荐工作。要按照评选条件,对拟推荐企业进行全面考察,多方面听取意见,确保推荐质量。 (四)要认真准备,深入研究,做好有关材料的整理上报工作。要认真填写《中央企业企业文化建设示范单位推荐审批表》(可到国资委网站宣传局子站上下载),并附参评单位企业文化建设相关文字材料和电子文件(可附光盘或发送电子邮件),于2011年9月15日前报送国资委宣传局企业文化处。 联 系 人:闵玉清 史先礼 联系电话:010-63193512 63193347 电子邮箱:qywh1708@126.com 附件:中央企业企业文化建设示范单位推荐审批表 宣传工作局 二〇一一年六月八日 附件(注:a4纸): 中央企业企业文化建设示范单位推荐审批表 企业名称:(注:集团公司全称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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