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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十一)简化企业投资食品药品行业相关审批手续。对港澳台资企业涉及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的技术评审和行政审批,推行“绿色通道”措施。加强政策指导,帮助企业转型和创新。积极为企业发展提供优质便利服务。 (十二)优化收结汇手续。进一步优化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系统功能和程序,方便企业资金周转。密切与商业银行的沟通与配合。提高来料加工收汇比例至30%。 (十三)优化出口退税手续。企业尽快取得出口退税证明联以及向电子口岸提交出口货物报关信息,并及时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退税,国税部门加快审核,及时办理退税。充分发挥“珠澳跨境工业区”的优惠政策,加快企业出口退税和资金周转。 四、支持企业自主创新 (十四)加强创新平台建设。深化与港澳台的科技合作,建立科技联合创新区,支持联合开展技术攻关和共建创新平台,选取重点企业,开展合作创新试点。加强与港澳台的产学研合作。提高科技经费用于高新技术研发的比重。 (十五)加强知识产权服务。港澳台资企业申请国内专利,可以申请经费资助。支持港澳台资企业申请认定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列入专利技术实施计划,实行与内资企业相同的条件和申请程序。 (十六)鼓励和支持企业技术改造。港澳台资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可申请各级财政的企业技改资金,实行与内资企业相同的条件和申请程序。 (十七)鼓励支持企业技术研发。鼓励港澳台资企业申请认定市级工程技术研发中心,或推荐为省级和国家级中心,允许企业申请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有关政策优惠;支持企业申请市级各类科技专项资金项目和科技奖励,实行与内资企业相同条件和程序。 五、加强金融服务 (十八)加大窗口指导力度,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港澳台资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向有竞争力、有市场、有订单、信用记录良好的港澳台资企业发放贷款,解决企业生产和流动资金需求。 (十九)推广债务直接融资工具。宣传推广债务直接融资工具,对港澳台资企业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或中期票据等事项,提供咨询服务,加强上下沟通联系,提高融资效率。鼓励各类担保公司和保险公司充分发挥担保、保险作用,调动金融机构承销的积极性。 (二十)鼓励金融机构创新服务方式。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创新对港澳台资企业授信和审贷模式,为金融机构业务创新涉及的审批事项提供便利,提高办事效率。鼓励金融机构根据港澳台资企业融资需求和现金流特点,设定更为合理的授信期限、贷款审批流程和还款方式;创新抵押担保方式,法律法规未有明确禁止的,鼓励大胆尝试探索。 (二十一)深化粤港澳金融合作。积极争取珠海成为第一批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城市,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作为试点企业,协助企业规避汇率风险,在当前严峻的国际经贸背景下促进与港澳地区的贸易往来,保持对外贸易稳定增长。积极争取横琴开放先行先试中引入港澳金融机构。 六、保障水电煤气供应 (二十二)提高供电供气能力。加快市内电网优化布局,提高电网抵御风险能力,避免因供电原因导致企业的重大损失。积极推进横琴LNG项目扩建工程,提前规划全市的管网建设和气量分配,充分考虑港澳台资企业的需求。 (二十三)推进水、电价格改革。适时推进水、电价格改革,促进资源节约、环境保护,为企业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 七、加强就业服务 (二十四)做好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做好港澳台资企业的失业人员登记工作,免费提供政策法规和就业指导,开展技能培训,帮助困难家庭就业。举办专场劳务招聘会。 (二十五)加强企业职工技能培训。支持市内各类职业培训机构与企业的合作,开展形式多样的职工技能培训,对农民工技术骨干加强技能提升培训,给予适当补助。 八、加强市场环境建设 (二十六)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重视对港澳台资企业知识产权的保护,打击侵权违法行为,加强综合治理。加大知识产权保护的宣传。 (二十七)建立完善企业信用体系。加强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建设,进一步提高系统数据质量;加强与相关政府部门的沟通联系,促进信用信息共享,拓宽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信息来源,全面反映企业的资信状况;依法为金融机构及政府部门提供信息查询服务。加快企业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系统建设。 九、积极争取更多政策支持 (二十八)积极创造条件,争取更多政策支持。充分利用“横琴开发珠澳合作”和CEPA示范市等获得的“先行先试”机遇,主动向国家和省汇报,争取得到上级部门的理解和支持。 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
二○○九年三月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