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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发文字号】 残联厅[2011]66号
【颁布时间】 2011-06-08
【实施时间】 2011-06-0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843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1年残疾人“全民健身日”活动的通知

[接上页]


  (四)充分调动广大残疾人参与积极性。开展活动要充分发挥优秀残疾人运动员在推进残疾人积极参加体育健身活动中的社会影响力和感召力,动员和组织本地区优秀残疾人运动员积极参加残疾人“全民健身日”活动,宣传体育锻炼对促进残疾人康复健身、参与社会生活的重要意义,提高残疾人主动健身、科学健身意识。

  

  (五)广泛争取社会支持。积极协调公共体育场所为残疾人免费开放;发挥各级残疾人体育运动管理中心、残疾人体育训练基地、全民健身中心的资源优势,积极为残疾人“全民健身日”活动提供场地器材支持和健身指导服务。采取多种措施,广泛争取社会支持,动员社会各界关注、参与残疾人体育健身活动。

  

  (六)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把组织开展好残疾人“全民健身日”系列活动作为贯彻实施《全民健身计划》和《残疾人体育工作“十二五”实施方案》,维护残疾人体育健身基本权益的重要工作,迎接第八届全国残运会的重要内容,精心组织,统筹安排,积极协调在活动组织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活动方案,活动方案请于7月20日前报送至中国残联体育部。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中国残联体育部 龚蔚

  

  电话:(010)66580286

  

  传真:(010)66580286、66580285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86号

  

  邮编:100034

  

  
中国残联办公厅

  

  二〇一一年六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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