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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京环发[2011]152号
【颁布时间】 2011-06-09
【实施时间】 2011-06-0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851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调整承担黄标车检测单位的通告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调整承担黄标车检测单位的通告

  (京环发〔2011〕152号)


  

  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为进一步加强黄标车监管,减少污染排放,现就本市调整承担黄标车检测单位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自2011年7月1日起,本市黄标车检测单位调整为北京燕山燕联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北京世纪凯超机动车尾气检测中心和北京市密云县机动车辆检测场(地址、联系方式见附件),其他检测场不再承担黄标车检测工作。黄标车车主可自选上述三家检测场进行检测。

  

  特此通告。

  

  附件:北京市黄标车检测单位地址及联系方式

  

  
市环保局

  

  市质监局

  

  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二〇一一年六月九日

  


  北京市黄标车检测单位地址及联系方式

  

  

单位

地址

电话

北京燕山燕联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房山区燕山双泉路3号

69341100

北京世纪凯超机动车尾气检测中心

平谷区兴谷开发区3号区

69981255

北京市密云县机动车辆检测场

密云县密云镇白石岭村

69045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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