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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安徽省政府
【发文字号】 皖政秘[2011]190号
【颁布时间】 2011-06-03
【实施时间】 2011-06-0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853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安徽经贸文化宝岛行活动组织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安徽经贸文化宝岛行活动组织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皖政秘〔2011〕190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4月18-25日,以“铭传亲缘宝岛行”为主题,以畅叙亲缘、加深了解、广交朋友、促进合作为宗旨的安徽经贸文化宝岛行活动取得圆满成功。本次活动通过高层拜访、民间交流和专场活动,在经贸、文化、科技、教育、旅游、农业等各个方面与台湾展开深入交流,取得了一系列合作交流成果,生动彰显了我省全面转型、跨越发展、加速崛起的良好态势,增进了两地人民的了解和认知,进一步深化了皖台两地的交流和合作。活动期间,各市、省有关单位精心组织、认真谋划,主动作为、通力协作,为活动的圆满成功提供了有力保障。为激励先进,宣传典型,进一步推动安徽对外开放与合作,省政府决定,对安徽经贸文化宝岛行活动组织工作先进单位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总结经验,再接再厉,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合作交流成果。各地、各单位要以先进单位为榜样,开拓进取,务实创新,为安徽全方位、宽领域、深层次扩大开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安徽经贸文化宝岛行活动组织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安徽省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六月三日

  


  附件:

  
安徽经贸文化宝岛行活动组织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一、大会组织奖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商务厅、省台办。

  

  二、活动组织奖

  

  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农委、省文化厅、省广播电视台、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旅游局、省政府新闻办、亳州市人民政府。

  

  三、优秀集体奖

  

  合肥、淮北、宿州、蚌埠、阜阳、淮南、滁州、六安、马鞍山、巢湖、芜湖、宣城、铜陵、池州、安庆、黄山市人民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国家安全厅、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审计厅、省外办、省国资委、省新闻出版局(版权局)、省政府政研室、省江北产业集中区管委会、省江南产业集中区管委会、省供销社、省贸促会、省国税局、安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合肥海关、新华社安徽分社、人民日报社安徽分社、安徽日报报业集团、合肥边防检查站、合肥海关机场办事处、安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驻机场办事处、省民航机场集团、东航安徽分公司、省慈善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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