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鲁人社字[2011]295号
【颁布时间】 2011-06-02
【实施时间】 2011-06-0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854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统计局关于2011年度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统计局关于2011年度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鲁人社字〔2011〕295号)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计局, 省直各部门(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统计局办公室《关于2011年度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试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1〕39号)和《关于开展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试点工作的通知》(鲁人发〔2005〕26号)有关要求,现将2011年度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11年度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的报考范围、报名条件、考试组织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统计局《关于2010年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办发〔2010〕108号)有关规定执行。有关文件可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统计局网站查询。

  

  二、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报名时间为2011年6月1日至7月29日。请各市呈报部门、中央驻济和省直有关部门(单位)按规定时间到省统计专业职务高级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审核报名(地址:山大路16号,联系人:曲福强,联系电话:0531-88903281)。

  

  三、考试时间为2011年10月16日(周日)上午9:00-12:00,考试科目为《高级统计实务》(考试大纲公布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网站“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供考生浏览查询,该专栏网址域名为:http://www.stats.gov.cn/tjzyjszgks/),采取开卷笔答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试者运用统计专业知识、相关知识和法律法规,分析、解决和处理统计业务的综合能力。考试地点在准考证上载明。

  

  四、应试人员要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违反考试纪律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及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统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把好申报资格审核关,认真做好考试考务工作,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

  

  附件:1.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略)

  

  2.2011年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报名人员情况表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 东 省 统 计 局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日

  


  附件2

  2011年度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报名人员情况表

  

  呈报部门或单位(盖章): 年月日

  

编号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工作单位

单位
性质

报考依据 学历

现专业技术资格

资格取得
时间

现从事
专业

从事专业
年限

联系电话

申报方式



  备注:1、此表由呈报部门用excel制表填写上报数据,a4纸打印一式2份报省统计专业职务高级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

  2、“资格取得时间”及“出生年月”一律按规范填写,如:1965.08。

  3、“单位性质”只填写代码:机关为“1”,事业为“2”,企业为“3”。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