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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三)资格审查 1.考生报名资格审查,仍按属地划分进行。首次报考人员在网上所填报的基本信息确认无误且相片成功上传后,再于2011年6月10日至7月12日上网自行打印本人所填报的《2011年度全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审定、签字和加盖具有法人资格的行政公章后,持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和相关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原件报当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查。中央及省直在蓉单位的报考人员,携带上述材料到省房地产协会(地址:成都市领事馆路1号南谊大厦六楼,电话:85353498、85350369,联系人:赵秀贤、王蔚)进行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人员应在《报名表》上明确签署审核意见、签名并加盖单位印章,全部报考人员《报名表》须清点整理,于报名结束后集中送市州考试机构备查。对所有报考人员,各资格审查部门还须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管理信息平台(简称考务通)进行网上资格审查确认。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应说明理由,对相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要求报考人员重新上传。具体操作说明详见四川人事考试网。 3.资格审查要落实责任制,做到谁复审、谁负责,谁出问题、谁承担责任。各市、州职称工作部门和考试机构要按照管理权限,对本地区资格报考人员的情况进行抽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要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对提供虚假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人员和不严格按照报名条件或以不正当手段协助他人取得考试资格的人员,必须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进行严肃处理。 四、考场设置 准考证号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编排。考生可于考前一周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打印本人准考证,并认真核查准考证上各项内容,仔细阅读考场规则,按要求准备考试用品。 考点考场设置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规划。考生凭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和准考证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考试时,考生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和无声无编程功能的计算器。答题所用草稿纸由各地考试部门统一发放、回收,手机等通讯工具一律不得带入考座,违者按违纪处理。 五、考试报名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和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2〕2546号)和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考试费每人每科99元。考生资格审查通过后,须在规定时间内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当地人事考试机构打印发票,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发票的,视为自动放弃发票。 六、考前培训工作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组织,培训时间、地点另文通知。 七、各地要加强领导,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落实责任制,要严肃考风考纪,严格证书管理,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二o一一年六月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