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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西安市政府
【发文字号】 市政办发[2011]88号
【颁布时间】 2011-06-01
【实施时间】 2011-06-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859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西安市2011年经济体制改革工作要点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2011年经济体制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

  (市政办发〔2011〕88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西安市2011年经济体制改革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六月一日

  


  
西安市2011年经济体制改革工作要点

  


  根据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今年市政府工作报告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结合当前的改革发展形势,制定2011年经济体制改革工作要点如下:

  一、指导思想

  1.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结合西安市“十二五”发展规划,围绕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快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消除体制和机制障碍,为西安加快科学发展、实现率先发展、建设国际化大都市提供强大动力和体制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加快统筹科技资源改革示范基地建设

  2.以统筹科技资源改革示范基地建设和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建设为统领,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大科技进步和创新力度。加强产学研合作创新,促进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实施百项重点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项目,培育和支持10家行业骨干企业、转制科研院所成为创新型龙头企业,组建3-5家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加强军民科技互动,鼓励和支持军工技术向民用产业延伸、向民用产品开发转移,加速军工技术成果就地转化,推进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建设科技资源大市场,搭建科技资源交易共享平台,年内加盟科技企业机构4000家,通过有形平台枢纽实现全社会各类资源市场化整合,促进技术交易、成果转化和设备共享,年度技术市场交易额达到70亿元(市科技局、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3.积极推进科技企业上市,开辟企业融资的“绿色通道”,以市金融业发展资金和高新产业发展专项计划为引导,力争年内实现3-5家科技企业在创业板、中小板上市(市金融办、市科技局负责)。

  4.支持开发区先行先试,在高新区、沣渭新区启动建设10平方公里的统筹科技资源改革示范区(市科技局、高新区管委会、沣渭新区管委会负责)。

  (二)继续推进国有经济结构调整和国企改革

  5.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继续推进陕鼓集团、标准集团、西旅集团、高科集团、经发集团和曲江文投集团等重大资产重组与产业整合项目,加大对新组建的纺织集团、水务集团和建工集团的支持力度,确保延长集团重组西化、国电重组西郊热电、国水集团整合延河厂发展风电产业等重大资产重组项目顺利实施并实现平稳过渡,积极发掘和谋划航空产业、地铁、商贸物资等新的重大资产重组与产业整合项目(市国资委牵头,承担改革任务的各有关部门和公司实施)。

  6.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指导和推进国有独资、国有控股和改制后产业存续的股份制企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全力推进企业业绩考核和外派监事会工作(市国资委负责)。

  7.积极推进秦华天然气、水务集团、高科建材等企业的培育上市工作(市国资委、市金融办负责)。

  8.稳步推进市政公用行业改革,积极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大力推进市政公用事业投资运营的市场化程度,建立健全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制度(市市政公用局、市建委负责)。

  (三)积极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9.大力支持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加快发展,鼓励非公有制经济扩大投资领域,努力营造有利发展的良好环境,2011年非公经济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超过50%,中小企业增加值增长10%左右。完善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继续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在贷款贴息、技改补贴、融资担保、信息服务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市工信委负责)。

  10.加快推进中小企业信息化建设,加强运行监测,健全中小企业预警体系(市工信委、市统计局负责)。

  (四)稳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

  11.完善统筹城乡发展的各项制度。开展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点,逐步建立归属清楚、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产权关系。加快户籍制度改革,促进符合条件的农民在城镇落户。提高农村金融服务水平,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支持各类金融服务机构向农村延伸,加强小额贷款公司的日常监管及村镇银行的设立工作,积极开展农村金融创新。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劳动就业、公共财政等制度,实现联动推进。在土地征收、产业发展和农村土地整理过程中,切实保护农民利益(市统筹办牵头,承担改革任务的各有关部门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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