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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合肥市政府
【发文字号】 合政办秘[2011]65号
【颁布时间】 2011-06-01
【实施时间】 2011-06-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860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2011年合肥市食品安全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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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加强食品安全信用管理。实施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个体从业人员信用分类监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用管理制度,对所有食品生产经营者建立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充分发挥食品行业协会在行业自律中的作用。(责任单位:市农委、市畜牧水产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卫生局、市商务局、市城管局)

  

  23.加强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与预警。成立市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机构,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组织开展全市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预警工作。(责任单位: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五、广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24.加强食品安全宣传工作。制定《2011年度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食品安全宣传的内容和要求,提高食品安全宣传效果;集中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法》实施两周年宣传周和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等宣传活动;制定《食品安全举报投诉奖励办法》,畅通举报投诉渠道,营造人民群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管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5.广泛开展食品安全法规及知识培训。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法人和从业人员的培训,增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和诚信意识;通过多种方式,大力普及食品安全相关知识;加强对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的培训,增强依法行政意识,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责任单位:市农委、市畜牧水产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局、市城管局、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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