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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22.加强食品安全信用管理。实施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个体从业人员信用分类监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用管理制度,对所有食品生产经营者建立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充分发挥食品行业协会在行业自律中的作用。(责任单位:市农委、市畜牧水产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卫生局、市商务局、市城管局) 23.加强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与预警。成立市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机构,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组织开展全市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预警工作。(责任单位: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五、广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24.加强食品安全宣传工作。制定《2011年度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食品安全宣传的内容和要求,提高食品安全宣传效果;集中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法》实施两周年宣传周和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等宣传活动;制定《食品安全举报投诉奖励办法》,畅通举报投诉渠道,营造人民群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管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5.广泛开展食品安全法规及知识培训。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法人和从业人员的培训,增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和诚信意识;通过多种方式,大力普及食品安全相关知识;加强对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的培训,增强依法行政意识,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责任单位:市农委、市畜牧水产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局、市城管局、市教育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