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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杭州市政府
【发文字号】 杭政函[2011]90号
【颁布时间】 2011-06-17
【实施时间】 2011-06-1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861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余杭区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余杭区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

  (杭政函〔2011〕90号)


  

  余杭区政府:

  你区《关于要求调整部分镇乡行政区划的请示》(余政发〔2011〕74号)收悉。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杭州市余杭区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浙政函〔2011〕239号)精神和行政区划调整的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同意撤销运河镇、乔司镇、崇贤镇、余杭镇、闲林镇、仓前镇、良渚镇、仁和镇、中泰乡等9个镇乡建制,其行政区域改由余杭区政府直辖。在此行政区域分别设立运河、乔司、崇贤、余杭、闲林、仓前、良渚、仁和、中泰等9个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管理范围和驻地均不变。

  行政区划调整后,余杭区辖6个镇、14个街道。

  你区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精简、效能”的机构设置原则,周密组织实施区划调整工作。要高度重视和妥善处理行政区划调整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行政区划调整工作顺利进行,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二○一一年六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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