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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
【发文字号】 锡署发[2009]34号
【颁布时间】 2009-03-16
【实施时间】 2009-03-1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86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关于表彰2008年度全盟利用外资先进地区的决定


  2008年,全盟商务系统认真贯彻落实盟委、行署的决策部署,有效发挥商务口岸工作在开放带动、扩大消费、改善民生等方面的作用,特别是境外招商引资力度进一步加大,利用外资规模和水平又上新台阶,为全盟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为激励先进,推动工作,行署决定对利用外资工作成绩突出的锡林浩特市、苏尼特左旗、东乌珠穆沁旗3个地区予以表彰奖励。行署希望受表彰的地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行署要求全盟商务系统要以受表彰的地区为榜样,进一步解放思想,坚定信心,积极进取,高效服务,强化措施,扎实工作,进一步提升商务和口岸工作管理水平,努力开创对外开放工作新局面,为全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九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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